無言阿......對象還是自己的親戚
我家最近要翻修.剛好隔壁鄰居家有塊被政府徵收完剩下的畸零地
因為我家有用到所以就找對方洽談
談妥條件後對方願意賣了.條件就是代書費.增值稅都我們付
我們也答應了也在代書面前簽了約
簽約完後我爸要拿10萬訂金給對方
對方說都是親戚等過戶後再一起拿就好
於是我爸就先付了稅金的錢給代書
結果過了2天 對方打來說祖先不同意賣地
說要無償讓我們使用...這種作法以後會衍伸出很多問題
我們該照合約走嗎? 如果照合約走大家就撕破臉了
真的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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