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洋洋得意地說,他當初自備款約200萬,總成交價約400萬,他說他賺了一倍回來,而且連這19年的租金都免了以一個月租金15000來說的話,15000*12*19=342000再加上他賺一倍的400萬,她說她賣房子總共賺了700多萬。繳貸款跟租房子只能算一筆吧?通膨沒有考慮進去?
現在租房子等房價降下來再重新入場,這種算法對嗎?大家有沒有覺得哪裡怪怪的?




akka654 wrote:
話說我同事最近把住...(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