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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預售屋 建商A坪數

想請問一下   


因為我的房子 單價高  
所以 能爭取 想請教看看 



當初 跟建商 簽約的時候 
與現況交屋 所出來的坪數 


主建物 坪數   少了0.3坪  
這個是 法令內 合法的??

我們消費者 沒得討??  





建商 點交時  還說什麼  
劃分時給我土地多兩坪權狀怎樣沒跟我收錢 


問題來了  預售屋  都是在看 主建物
誰跟你看 土地啊..?  




有大大建議的方法  請教請教  再麻煩了!



2016-07-23 14:31 發佈
現況交屋的坪數請問版主是怎麼量的,可以敘述一下嗎
買賣合約都會訂明,多少誤差(一般1%)內互不找補,版大如果買的坪數超過30坪,應該沒有找補問題的.(我自己是因為誤差誤差達到7%才有的經驗 : 買28坪結果26坪).
定型化契約1%條文已經改了,有誤差就要找補

預售屋蓋好使用執照坪數難免有誤差需要找補

至於多2坪土地跟少0.3坪房屋

要看你契約上的土地及房屋價款才知道合不合理


"房屋面積誤差在一%以內互不找補"是舊制的規定。



根據消保處新制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六、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一)房屋面積以地政機關登記完竣之面積為準,部分原可依法登記之面積,倘因簽約後法令改變,致無法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其面積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三項之規定計算。

(二)依第四點計算之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其不足部分賣方均應全部找補;其超過部分,買方只找補百分之二為限(至多找補不超過百分之二),且雙方同意面積誤差之找補,分別以土地、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價款,除以各該面積所得之單價(應扣除車位價款及面積),無息於交屋時結算。

(三)前款之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超過百分之三者,買方得解除契約。
==================

所以根據(二),主建物不足,建商應該要全部找補才對。
不過重點還是在樓主跟建商訂定的契約內容為何。
如果年份比較早簽的;或是年份比較晚,卻還是白紙黑字寫互不找補,而樓主簽字的話,那我想要求就很困難了。


請翻閱合約書吧
我買的是大樓
裡面只寫到房屋面積,沒寫土地面積
不足的部份賣方要找補
超出的部份,買方最多找補2%
若不足或超出大於3%
買方可以解約

所以你的合約書若沒寫到土地面積
那他當然不能找你要錢
但他不足的房屋面積部份就要退錢給你才對(只是這要用"主建物"的每坪單價來算,不是一般說的每坪多少來算)
我買的是  67.87 坪  


但我拿到的 建物所有權狀  是67.42  


重點來了 建商 很好心
跟我交屋時候  說劃分 多送我兩坪
沒跟我收錢...
因為不懂 我也沒多問 


問題來了 合約書 上面 只有 


主建坪  +  附屬建坪 +  公設  =  67.87 坪買
權狀 上面 只給我  67.42 


建商 所謂的 送我的2坪  我看了 權狀
是 多了  「雨棚」  9.39 平方公尺  等於 2.84坪


重點在合約書上 沒有說到  雨棚啊  
我要那個幹嘛  我要的是 主建物...  




第四條 合約  買賣雙方 坪差 互補  


即使 你給我 雨棚  我買照這合約內容
我頂多付 坪數 2.84坪  *  購買坪數金額  *  百分之2
這根本1-2萬 能解決的事


但我少 坪數  0.45   差很多錢... 10萬起跳


因為單價高   所以 請教各位了  


樓主~請看合約書內的第四條 : 依第二條計算之.......賣方應全部找補

再請看第二條附屬建物內未含雨遮面積 (預售合約書,雨遮面積是不會計入的),因此樓主可不必理會雨遮問題

合約書面積為藍底 權狀面積為紅底
主建物 119.17 117.84 短少1.33平方公尺=0.40坪
陽台 12.30 12.64 增加0.34平方公尺=0.10坪
共有部份面積(已扣除車位面積) 92.89 92.01 短少0.88平方公尺=0.27坪
1.
不足部分賣方同意全部找補,請參酌合約書內主建物及共有部分之價額,換算成單價,再分別乘上短少面積
2.
其超過部分,買方找補百分之二為限,意思應該是最多找補2%,若再多登記面積給您就當作是送的
-->陽台合約書上的12.3*1.02=12.55(買方最多須找補面積範圍),雖登記到12.64但樓主僅需針對0.25平方公尺=0.08坪
並且依照合約書上陽台價額換算成單價,再乘上陽台的增加面積,以便找補予建商

給樓主參考...如果有不對的地方 還請其他人幫忙更正~

另外...合約寫請於交屋時結算,樓主領到權狀意味著應該交完屋了...交完屋後再請求建商找補...這個問題也是要他人幫忙解惑囉

LCT0314 wrote:
樓主~請看合約書內...(恕刪)

交屋完成,意味著代表無異議了....所以....看建商厚不厚道了.

股市新手小幫幫 wrote:
想請問一下 因為我...(恕刪)


0.3坪約1平方公尺

你因該沒考慮到泥做的粉刷層會吃掉的面積

建商如果把你家粉刷面全部敲除再給你重新丈量

那消失的0.3坪就跑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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