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自用住房屋稅歸零,非自用則提高10倍。可行

自用住房屋稅歸零,非自用則提高10倍。

這樣來做大概就沒甚麼人要屯房了

可惜利委應該不會同意
2016-07-18 7: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屋稅 10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這些官員腦袋不知道裝什麼~~~

骨子裡又不知道在想什麼....

自求多福吧~~~~
房東: 可行
房東: 房客,下個月起房租調漲喔!
房客: 消費者,下個月起調漲單價喔!
有營業登記的排除,
到時候房東:降價求租
有良心的房客:下個月起瘋狂特價
這個場景是否還有印象呢

五年前買了幾間房:

路人::"傻了,房價看跌還進場,多買幾間跌死你"、"靜待財富重分配"...

五年後

路人:天哪,政府在做什麼,你看看,其實那些房本來是我想買的,誰知被那些人買走了,他們是可惡的"囤房族",這麼不公不義,怎麼還不針對他們課稅
長期來看 房屋稅會完全轉嫁給使用者 而非持有者
不好吧






中華民國籍出生著享有每一人有8坪免房屋稅,若一家5口同戶籍就40坪免稅,如兩人同戶籍就16坪內免稅,總坪數級距50坪內為輕稅級距60坪內為中輕稅級距,70坪以上為高稅級距,80坪以上為重稅級距, 且分地段.地價 大家認為可行嗎?
麻煩定義:自用與非自用...

工業區的住宅算不算自用?

商業區的住宅算不算自用?

住宅區掛戶籍後隔間出租,並未實際居住;算不算自用?
eqchinwen wrote: 中華民國籍出生著享有每一人有8坪免房屋稅,若一家5口同戶籍就40坪免稅,如兩人同戶籍就16坪內免稅,總坪數級距50坪內為輕稅級距60坪內為中輕稅級距,70坪以上為高稅級距,80坪以上為重稅級距, 且分地段.地價 大家認為可行嗎?
這個做法的確比較符合「公平正義」

不過建議應該各縣市、都會區與非都會區,設置不同標準,台北市大安區8坪、雲林麥寮至少也要20坪吧!

1953li wrote:
自用住房屋稅歸零,...(恕刪)


使用者付費,簡單的想法,所以不可能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