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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好心人,有人聽過水管補漏劑嗎,會傷身嗎?

事件發生如下:
我們大樓各12層樓,每層樓有4戶,我家在5樓(下稱我家)。
12樓住戶(下稱12樓)發現他家屋頂有漏水,12樓向總幹事反應,後來找了水電來看
逐層關水表,發現應該是我家在頂樓的水管有漏水,由於該處連管道間都還沒到,也就是在管道間前端,明顯為公共區域
他們請的水電說現有新技術「水管補漏劑」,我家擔心這是食用水管,有傷身的疑慮 ,
要求就算不打開換管,也該另接明管。
另外但現在有個問題,就是12樓有違建,面積和12樓差不多大小,這樣12樓是否可以向管委會請以公費支付。1
12樓揚言我家再不處理,就把水表關上,不讓我家用水。
以上請有此經驗的之網友,幫忙解惑,謝謝。
2016-05-08 10:47 發佈
個人想法:

既然是你家的水管出問題 當然是妳們家負責阿 跟違建有甚麼關係(除非是違建破壞管子)你看不慣她們違建你可以去舉報阿

再來 已經發現問題了就很好解決 換個管子而已 應該是幾千塊的事情 幹嘛要補漏劑來讓自己擔心受怕

不太能理解甚麼問題都是別人家的問題這種邏輯


leejay wrote:
個人想法:既然是你...(恕刪)

不知您如何區分公共和非公共區域,那管子埋在 12樓和 13樓違建中間,我住 5樓
看來您真的不懂,也還是謝謝您。

胖胖瓜 wrote:
那管子埋在 12樓和 13樓違建中間

一般水錶都是裝在頂樓,
你們大樓總共12樓,
所以13樓是多出來的,也就是違建?

先撇開水管補漏劑有沒有毒這個問題,你有看過你家自來水管的內部嗎?如果沒看過,

無聊的時候可以去看看馬路上那些換水管的道路工程,水管內部保證精彩~

再者,如果有住戶隨意關閉你家的水錶讓你無法用水,你是可以告他的好嗎?先別管

漏水的問題,光是隨便關閉別人水錶讓人無法用水就可以告到爽了~

漏水的問題,如果真的是屬於公共空間的管路,本來就應該是由管委會出面處理!

這一點我覺得先釐清清楚之後再來做處理會比較好~
玩樂生活 wrote:
先撇開水管補漏劑有...(恕刪)

謝謝您,我已向媒體爆料了
他用的是南亞硬質膠合劑
經我向南亞公司人求證,這產品更本不能這樣使用,不知有多少人家水管被用這種方式止漏,令人不寒而慄

jctjct wrote:
一般水錶都是裝在頂...(恕刪)

是的,它是違建,因此才認為這問題不單純
坦白說,您的公管或私管區分是不正確的,不是以管線走的區域來區分的.

在您家自己的自來水錶之後,就是私人管線,不論管線如何走,都是住戶要自行負責修繕,除非您能確定是別人破壞導致.
除非您的自來水錶是設在您家那層的管道間內或您家門口.
住戶的自來水錶前是公管,是管委會需負責修繕.

污、廢水管,在未進管道間前,都是私人管,進管道間後是公共管.
有時簡單區分就是這支污、廢水管,只有您家使用,就是私管,有匯集大家的污、廢水時,就是公管.

自己水錶後所造成的漏水,是您必須要做修繕的,但任何人也不能因此而關您家的水,而被漏水戶只能要求您儘快修復和賠償受損部份.
blue8322201 wrote:
坦白說,您的公管或...(恕刪)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我住5樓,這根管在12樓及13樓違建中間,你說5樓的人要全部負責,怎麼看都和 上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不太符合啊。
若您的想法行的通,我應該考慮把東西清一清去13樓找一間房間住才是。
胖胖瓜 wrote: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先不談13樓有違建問題,若照您自己的解讀,那12樓住戶不就最衰?
因為所有自來水管會先走13樓地板12樓天花板再進管道間,當未進管道間前有漏水時誰要修?
您可能會認為13樓為公共區域,所以管委會要修,那不就變成管委會和12樓住戶共同分擔??

您指的條例,在我上總幹事課和實務經驗而言,請您注意條文內的"專有部分",既然您會引用條例,也請先瞭解相關名詞是指哪裡!!

以您的聰明才智,以上就供您參考和笑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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