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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親自行辦理過戶的可能性?

想請教各位前輩一點意見,麻煩各位了


我爸還在世的時候買了一棟透天,當時房子掛在我的名下(家裡4個兄弟姐妹)
10年前我爸臨時過世了,沒有留下遺囑或繼承書,
最近家庭失和,我媽一直逼我把房子過戶給我大姐⋯要我搬出去住
他們仗著房子貸款都是他們繳的,硬是逼我過戶(銀行貸款也我的名字,但錢是他們付的)
因為房屋所有權狀跟地契都在我媽那裡,我擔心他哪天自己跑去辦理過戶
請問這種情況有可能發生嗎?他有權利仗著自己是直系血親去辦過戶嗎?
拜託各位前輩給點意見,我應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拜託拜託
2016-01-18 17: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可能性

moiokokop wrote:
想請教各位前輩一點...(恕刪)


沒有你的身分證 和印鑑證明怎麼過戶??

但們可以用其他方法向(貸款是他們繳的) 法院訴求!!

但話說回來 為啥你不幫忙繳 還會被趕出去!!

不務正業嗎??
為什麼得了便宜還賣乖?
等於是免費讓你住了...
或是每個月你有拿錢回家嗎?

他們辛辛苦苦繳了貸款錢卻房子要給你?
問題就是因為失和後,
他們不甘心給你一棟房子。

如果是因為以前沒有賺錢能力,
現在一定有辦法賺錢,
那就跟他們說,
以前他們出的你都還給他們就好,
這樣你還省下利息的錢。

moiokokop wrote:
想請教各位前輩一點...(恕刪)


版大,苦勸你一句.....(靠自己能力才是真男人),人生看開一點,萬事皆空,人生只不過是過往雲煙~~~~~
第一次看到媽媽顧女兒不顧兒子,版主平常都不孝順父母喔。

現在起對媽媽好一點,不然出來開家庭會議,房子終究是登記你名下的,要轉可以,臉皮硬一點要拿些錢。

moiokokop wrote:
想請教各位前輩一點...(恕刪)


當年處理,權利是1/8(母1/2, 餘分1/2).

打官司看證據,證據充分,遠低於1/8.

Be a man.
台灣不動產產權以登記為準,登記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即使主張"借名登記",也得借跟被借雙方舉證才被承認.
版主的情況在法上很分明,房子是你的名字,產權就是你的,至於其他人繳的貸款,他們得自己舉證,而且就算證的到也只證明你欠它們這些"債"而已.
但在理跟情上就不是外人所能插嘴的了.

lichujen wrote:
台灣不動產產權以登...(恕刪)


不一定喔
如果能提出出資證明、繳款資料等等具體舉證,法院是非常有可能判塗銷所有權登記而歸還房屋喔

這個Google "借名登記"就有很多資料還有新聞

絕對不是只有債的問題
就辦理過戶.畢竟房貸是他們在繳的....沒有甚麼好爭議的..
如果搬出去住 身上沒有積蓄的話 可以請母姐 拿個10萬元出來 讓你搬家..
在者 如果鬧上法庭..也不是光采的事情..
爸爸在世時買你的名字,那你至少就擁有一部分吧。
房產至少是你的名字,而且你又一直住在裡面。
家裡的事還是要好好解決,是不是有什麼原因家人才會這麼說。
如果自己很會賺錢那就放手吧。如果不是,現實點勢力點抓著不放。
畢竟你處的位置不錯。
家家都有難唸的經,爸媽不一定是公平的,是對的。
兄弟姊妹也不一定是孝順的,感情也不一定是好的。
自己對自己有規劃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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