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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買房..卻從頭到尾被仲介與賣方欺騙....


小弟住基隆,五月中時因為現有房屋是兩房沒有車位,跟女友討論後想說換間大一點有車位的房子,
在安樂區看了幾間仲介公司的房子,屋況跟格局都不是很滿意 , 最後找上了在M旁邊的房仲業者,
說他學長有筆案子應該能滿足我們現在的需求,學長跟屋主又是老熟識,價格也好談,
看房過程中,因為房子位於頂樓,整體來看還算保養得不錯,不過屋主是已經在台北買了房子,所以這邊一周也就回來1~2次,車位也出租給其它的住戶

看房過程中整間房子唯一讓我們有疑問的就是主臥房跟小孩房有輕剛架,當下問了屋主,說他們雖然不住在這都有固定維護天花板跟油漆
輕剛架則是為了美觀才裝設,賣方給我們看房時間也不是很長,當天看一看還蠻順眼的,兩個仲介就一直遊說我們趕快下斡旋金來談價格

因為是第一次買賣房子,也不疑有他,想說有順眼的房子有機會該把握,在斡旋中間發生了很長的一段故事,這個我會找時間寫完
先跳到簽約後,女友因為添購新家具想要去丈量是否能放在新房中,有再約到房子一次,但這次除了丈量,還延續到還沒打到的斡旋事件,結果之後想看房還要配合屋主時間,鑰匙屋主也都未曾交給仲介,本來說固定時間會回社區,再跟屋主約時間看房子,都說沒空,不然就是已經離開房子了

到了7/30約定交屋的時刻,因為朋友提醒過 之前一直約不到時間看屋,一定要看清楚每一個角落 尤其是一直沒看的輕鋼架內部,
一翻開小孩房的輕鋼架 差點昏倒,先是滿身的粉 之後可怕的景象來了,除了高達14支的高壓灌注 還有一塊是鋼筋外露,
當下質問屋主 為何輕鋼架內是這種狀況沒有告知買方? 問了仲介 也回我不知道有這種狀況 賣方甚至說我們是在找碴
我跟女友當下馬上決定不與賣方完成交屋手續,之後場景轉至仲介店面 我將問題反映給店長與代書,他們說中古屋就是要以現況交屋 如果沒有漏水 就不是瑕疵,而那位學長因為斡旋事件離開了此間仲介公司 屋主當下要求店長把他找到店裡,在我方質疑為何隱瞞屋況時 女性屋主又偷偷得把那個"學長"拉到旁邊去講悄悄話

仲介跟賣方都主張這不算是大瑕疵,要我們寫個協議書 請第三方來判定,但是我方拒簽 憤而離開
結果7/31日仲介通知我們說他們找了第三方公司來鑑定,在電話中我問仲介 你們當初在要賣這間房子時 你們沒有去了解輕鋼架內的狀況嗎? 他回答沒有 所以現在買方要交屋時發現了就該摸摸鼻子承擔嗎? 你們這樣有詐欺嫌疑了吧?
事情到了晚上仲介說廠商要過來評估,請我們會合,結果來的師傅是"專精油漆"的,他摸了摸天花板 說這沒有漏水阿 我方真的無法接受

相信版上很多人看了這些 可能會覺得我們很笨 太大意,我也深知這次的教訓很慘痛 現在也積極的多方詢問朋友該如何處理,
但是心理真的很嘔 如果版上各位有好的方法能授與小弟 萬分感激 文末附上天花板的現況照片

最近買房..卻從頭到尾被仲介與賣方欺騙....
最近買房..卻從頭到尾被仲介與賣方欺騙....
最近買房..卻從頭到尾被仲介與賣方欺騙....

2015-08-01 0: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賣方 仲介
這個應該是投資客的房,要有長期訴訟的心理準備。
我比較好奇的是,既然沒漏水了為何止水針頭沒移除?是不是要省後續補土油漆的錢?還是漏水源頭根本未處理好?
房仲找來的油漆師傅很有可能是自己人假扮的,要小心。

陳小春2525 wrote:
這個應該是投資客的...(恕刪)



我就是討厭房仲

真的討厭房仲

非常討厭房仲

因為黑心房仲比良心房仲多
陳小春2525 wrote:
這個應該是投資客的房...(恕刪)


我也是剛買的二手房屋就有狀況,牆壁也是插著這種東西沒有拔掉

樓主還沒交屋可能比較好處理,我已交屋了,問題更多了

hahaaha wrote:
黑心房仲比良心房仲多...(恕刪)


反正都是只出一張嘴,要屋主降價跟買方加價實在太累了,不如搞詐欺撈錢比較快。
野布丁 wrote:
我也是剛買的二手房屋就有狀況,牆壁也是插著這種東西沒有拔掉 ...(恕刪)


台灣是多震地帶,漏水問題如源頭沒處理好,說實在的灌再多藥水也沒用,碰到地震就又裂開了,而且水也會跑到別的裂縫去鑽。
這個只是暫時治標,所以我才會懷疑這是投資客的房,因為前任屋主根本沒有住,有沒有漏水當然看不出來阿。

宮小路瑞穗 wrote:
小弟住基隆,五月中...(恕刪)

這需要多用心看才能避免
c1026yz
我的建議是...請原價買回,這房子不要了
保證你怎麼修也修不好
一刀斷下去..不要被這爛房子給困住!
(如果房仲一直沒講到氯離子超標的問題)
請人檢測氯離子肯定超標直接告詐欺隱瞞屋況
返還訂金
錢千萬別再付了
鬼屋還有救
氯離子只會增不會減少
最後天棚會一塊塊崩落
無解
以存證函主張限期修繕或主張解約(如為重大瑕疵),於修繕前拒絕給付價金,請參照民法354條與同時履行抗辯之規定。逾期仍不修繕者,則可就損害減免應給付之金額,見213條第3款。請先估價。

就仲介,得主張其違反誠實告知之義務,減免仲介費。並有懲罰性賠償之可能。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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