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朋友繳交的是如此
一般營業用
地價稅13362NTD
3%房屋稅13335NTD
申請成自用住宅的話變成如此
自用住宅
地價稅2672NTD x5倍=營業用稅
1.2%房屋稅5334NTD
又
如果公司已經請會計師註銷
但之後會再設立其他行業(好像明年年初)
接下來這半年如果不去稅捐處改成自用住宅
但是公司已經註銷的情況下
明年要繳交的稅是否還是13362+13335呢?
自用跟一般的認定需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在標的裡面
且無設立"營業登記"或出租給他人使用
房屋稅的稅率,若有營利事業登記,必須課徵營業用稅率,但可依營業面積來計算,最少不可少於1/6
依照原PO的意思,之前有設立營業登記,但已經請會計撤銷
但年初又設立別的營利登記,依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是有主動告知稅務機關的義務
將自用稅率再改回營業用稅率
不然嗣後可能除了補稅以外,可能還會有罰鍰
PS:稅務機關有時會直接到現場查看(看有沒有掛招牌阿、有時問問鄰居阿、有沒有貨車出入阿....之類等等)
當然若有設立新的營業登記之後,稅率還是會更改為之前的費率囉
之前代書事務所的經驗~~
mr.獅;:彘 wrote:
目前朋友繳交的是如此...(恕刪)
你已經完成申辦自用稅率了,但你又有設立新的公司登記
但你沒有主動告知稅捐處的情況之下
請參考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07/7484327113743380777?tagCode=
至於自用稅率怎麼申辦
基本上只要你戶籍有設立,沒有出租營業的情事
平日撥空跑一趟稅捐處,服務台阿姨都會引導你辦理完成
要代什麼文件可先打電話去確認一下
地價稅自用記得最遲要在9/22前提出申請
當年度才會適用自用稅率
過了的話就要在下年度才適用囉~~~
房屋稅是在5月開始課徵,
我印象中是按月認定,所已越早申辦好越好囉
mr.獅;:彘 wrote:
感激告知唷~~~但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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