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用&營業用房屋稅地價稅請教

目前朋友繳交的是如此

一般營業用
地價稅13362NTD
3%房屋稅13335NTD

申請成自用住宅的話變成如此

自用住宅
地價稅2672NTD x5倍=營業用稅
1.2%房屋稅5334NTD


如果公司已經請會計師註銷
但之後會再設立其他行業(好像明年年初)

接下來這半年如果不去稅捐處改成自用住宅
但是公司已經註銷的情況下
明年要繳交的稅是否還是13362+13335呢?
2015-07-09 14:1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屋稅地價稅
地價稅一般稅率(0.01%)跟自用稅率(0.002%)差5倍

自用跟一般的認定需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在標的裡面

且無設立"營業登記"或出租給他人使用

房屋稅的稅率,若有營利事業登記,必須課徵營業用稅率,但可依營業面積來計算,最少不可少於1/6

依照原PO的意思,之前有設立營業登記,但已經請會計撤銷

但年初又設立別的營利登記,依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是有主動告知稅務機關的義務

將自用稅率再改回營業用稅率

不然嗣後可能除了補稅以外,可能還會有罰鍰

PS:稅務機關有時會直接到現場查看(看有沒有掛招牌阿、有時問問鄰居阿、有沒有貨車出入阿....之類等等)

當然若有設立新的營業登記之後,稅率還是會更改為之前的費率囉

之前代書事務所的經驗~~

mr.獅;:彘 wrote:
目前朋友繳交的是如此...(恕刪)
yangyang0501 wrote:
地價稅一般稅率(0...(恕刪)


感激告知唷~~~
但請教一下
您說的罰款會是罰什麼呢?

明年度什麼時候設立新公司在此地址尚未明朗


公司已經請會計師註銷的情況下
接下來如果不去稅捐處改成自用住宅
明年要繳交的稅是否還是13362元+13335元呢?

友人說下次想找記帳師
好像比會計師便宜不少
我的罰鍰的部分是說

你已經完成申辦自用稅率了,但你又有設立新的公司登記
但你沒有主動告知稅捐處的情況之下

請參考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07/7484327113743380777?tagCode=

至於自用稅率怎麼申辦

基本上只要你戶籍有設立,沒有出租營業的情事
平日撥空跑一趟稅捐處,服務台阿姨都會引導你辦理完成
要代什麼文件可先打電話去確認一下

地價稅自用記得最遲要在9/22前提出申請
當年度才會適用自用稅率
過了的話就要在下年度才適用囉~~~

房屋稅是在5月開始課徵,
我印象中是按月認定,所已越早申辦好越好囉


mr.獅;:彘 wrote:
感激告知唷~~~但請...(恕刪)

yangyang0501 wrote:
我的罰鍰的部分是說...(恕刪)


感激告知唷~~~~
所以如果不辦理的情況下
明年還是繳交跟今年一樣的稅金 對嗎?
政府不會因為這個地址公司已經註銷而自動把此地址轉換成自用住宅


yangyang0501 wrote:
地價稅一般稅率(0.01%)跟自用稅率(0.002%)差5倍


(0.01%)=1/10000

地價稅什麼時候又降了??
揪甘心!!
JIN DER LAND OFFICE
誤植!!!

一般稅率10/1000
自用稅率 2/1000

感謝指正~~~


JINDERLANDOFFICE wrote:
(0.01%)=1/...(恕刪)

yangyang0501 wrote:
我的罰鍰的部分是說...(恕刪)


請問
如果沒有辦理任何公司名義行號
就開始營業
到時候被政府查到
會被怎樣的罰款?追朔?還是從被查到那天開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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