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的投資更是賠到我們家現在是住在一間廢棄的紙箱工廠裡面,
這個工廠則是位於縣有地上,我們的租金是繳給屋主的債主,
最近附近的縣有地陸續被標售,遲早輪到我們住的這裡。
前幾年我父親聽信友人報明牌,
利用我母親想要有自己的房子的心理,去法院標下一棟法拍屋,
房子與土地豋記在我母親名下,
費用則是我父親透過私人關係去貸款,以我母親與這房子做擔保。
花了一大筆錢整理後,想要轉售卻發現賣不出去,
這間法拍屋已經流標六次,每一個房仲都說是在業界是有名的爛Case,
屋齡久,位置不佳(機場跑道末端、道路大轉彎處),
裡面的隔間、樓梯、浴厠、廚房等設備全部被打掉,
水電與瓦斯線路也都被拆光、堵死,
最後我父親租給那種收青少年組陣頭的神壇,
我父親說人家神壇很正派,所以租金是行情的一半,還倒貼水電瓦斯費,
但是這種神壇不但常常花錢請陣頭出陣、還常常封街放號稱百萬的煙火,
更重要的是每個月分期攤還信用合作社的錢是我繳的,租金卻是我父親收的,
所以四年的租約在我堅持下終於收回,又花了一大筆錢整理房子。
從收回來以後我父親就三天兩頭在[番]要賣這間房子做他的養老金、旅遊基金、與投資基金,
遲早我母親會受不了或者又被騙去蓋章,我該如何保護我這個家?
我可以把房子&土地改成母親與我[共同持有]嗎?
這樣做是否能夠達到我父親要賣要通過我這關呢?
求教於各位,請大家幫忙,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