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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出租的房屋,房客突然說不租了,那押金要如何退-6/17更新

房客5月20來看,付了訂金,23號就簽好約,付了押金二個月,一直叫我延到10號才合約開始,我也順從了
10號也付了第一個月的房租了

結果昨天6月15號接到房客打來說不租了
說他們找到房子要買了,下訂了

問我可以把押金2個月退還嗎?


那我要扣他們一個月押金嗎?

還是都不扣?


問一下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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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發文

正反意見都有

以前沒遇過這樣,前個房客租了15年,所以一直很順利出租

當初本來要承租的另有一人,只是還沒付訂金只有口頭協議
而這位房客打來堅持很喜歡想租.......原因讓我就轉租了他,也把日期延到10號,原本應該一號
只是想能快速出租出去,看對方夫妻剛生小朋友又很有誠意.....

只是發文想了解一下大家的意見

確實我原本打算想扣一個月壓金的念頭
原因
怕短期租不出去
我需要在花時間帶看
也想給他一個重視合約的觀念

後來看大家的文

我選擇押金全退還
我選擇相信
留一面人情
即使他可能找到更好的房隱瞞...

今早也通知房客,明晚上在去跟他退租約押金了

也預祝我也能順利快速出租去



謝謝大家


「這個世界上缺乏很多東西,但就是不缺批評的人。你想去找一個,就會遇到成千上百個。」— 泰戈爾


要記得做一個善良和好的人!





2015-06-16 10:14 發佈
e5675672000 wrote:
房客5月20來看,...(恕刪)


於法:看違約條款
於情理: 看自己, 都不收也行

是我的話 我就收一個月的租金,退還押金
現在的年輕人有能力自行購屋,我抱持祝福的態度
別再造成他們金錢上的壓力。
沒收一個月租金,他們也沒入住,趕緊再找新房客就好

也祝樓主順利出租~~~~
我是都不會扣,買房子也辛苦,反正也耽誤一點時間而已,做個順水人情,說不定哪天自己也會用到~
畢竟才過合約日期一週不到,看你自己覺得這五天有沒有差別樓!!!
租金一個月照收,然後退押金吧,沒有爭議就好.

記得要解約.

記得要解約.

記得要解約.

當然是押金全退給他

拿這些小錢你也不會變好野

拿該拿的已給你的一個月租金。趕緊找下一位房客比較重要


如果對錢很看重的話。是可以要求一個月押金做補償
我出租給房客從不扣押金 不管他租多久
要是我會全退 留下一線.日後好相見
誰知道以後的事 互相吧

okbt wrote:
我出租給房客從不扣...(恕刪)


押金扣一月很合理的
房東租屋也有空窗期
不是想租馬上可找到房客的
樓主,今天換成您是房客,您希望房東怎麼作?收租金退押金,祝福他們買新房子吧,改天他們有認識的房客也會幫您介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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