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明年過後 房地合一 這樣轉手操作會被課到多少稅率?

假如我

105年1月買房2000萬

106年1月想2500萬賣出

請朋友A以2300萬購買

在請朋友A以2500萬賣出

就是為了閃房地合一 找人頭中間分擔差價

就是先轉一手 在賣給別人

我獲利300萬

朋友A獲利200萬

這樣2人都沒超過400萬會被課到嗎?
2015-06-06 21:21 發佈

nndugh wrote:
假如我105年1月...(恕刪)


沒用
自住要六年

nndugh wrote:
假如我105年1月...(恕刪)


了解 謝謝
nndugh wrote:
假如我105年1月買...(恕刪)

自住6年才有400萬的獲利免稅額
一年能賣掉的話,賺275萬也不錯了吧.....
重點是你買的物件能好到一年漲500萬賣掉
問題是交易稅會被課兩次,划不來耶!!
nndugh wrote:
假如我105年1月...(恕刪)


樓主45%
樓主朋友一年內賣45%
財政部眼中肥羊
想要鑽漏洞的會被國稅局盯上哦!
不要想這些旁門左道
本來要繳45%
到時候被罰2~3倍
最大的問題是房市基期高,2000萬買沒多久就要漲500萬找到盤子接手,哪有哪麼簡單!
是本人考慮太少刪除~
Sorry~~~~

jerryhomees wrote:
其實不用那麼麻煩課稅的稅基是:房地收入-成本-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
假設:
房地收入:2500萬
成本:2000萬
費用:400萬
土地漲價數額:100萬

2500萬-2000萬-400萬-100萬=0(那就不用繳稅了)

費用=仲介費+裝潢費,
仲介費2500萬的4%是100萬
所以只要找家裝潢公司開張300萬的發票就只要繳5%的營業稅(300萬的5%)

媽的這個稅制根本就是幫投資客設的





裝潢公司開 300 萬發票?
5%的營業稅 ?
那裝潢公司是您開的嗎? 17% 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您也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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