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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沉淪之始!

小弟也是年輕人中的一員

可是我對最近流行的居住正義,感到很不可思議

居住正義是什麼?居住正義應該是說每個人都能有地方住

政府應該做的是讓房子租金每個人皆可負擔

房屋本來就不是應該讓每個人都買得起的

居住正義,不如說是向下沉淪的開始

年輕的一代想法不是提高所得

而是想著如何便宜的價錢入手房地產

台灣身為人口密度最高的國家之一,房地產本來就應該是奢侈品

每個人都有權利在工作的前提下有地方住,但不是說每個人都有權力擁有房子

如果房地產的本質是只能讓人居住而不能當成商品的話

那前提是建築商一起房地產相關行業都應歸為國有,類似於以前中共的政策

與其說房地產是被投機客炒高的,不如說是被華人有地斯有財的觀念所束縛

當一個國家大多數人不是想著靠房地產發財,就是想著靠政府打壓房價買進房地產的時候

而不是想著產業升級,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不再仇視財團而將財團當作台灣走向世界的工具

那就慘了

居住正義,這四個字最弔詭的就是,小時候童話中才會看到的字眼竟然被堂而皇之地拿出來
2015-04-04 10: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居住正義
人人都可受高等教育的均平等之苦 延害至今
飲鴆止渴的均平 只是劣幣逐良幣

jack1593544 wrote:
房屋本來就不是應該讓每個人都買得起的



光你這句話就讓人打臉了!

房子要讓大多數人都買的起! 當然不是每個人!

現在是少數人買的起!

算了,我又對牛彈琴了~~~

jack1593544 wrote:
小弟也是年輕人中的...(恕刪)


房子本來就是要讓大家都盡可能地買得起...

真的沒辦法的才用租!!!

在過來你說提高收入...你知道有多少年輕人提高收入就是拚了命的兼差???

差點把命都給賣了還買不起一棟透天或是公寓!!!



jack1593544 wrote:
小弟也是年輕人中的...(恕刪)


>>居住正義是什麼?居住正義應該是說每個人都能有地方住

我家附近有座山...山上有很多山洞可以讓你住.. 政府可以多挖幾個山洞讓台灣人住...
這樣就有居住正義了...

放任房地產炒作 叫做有居住正義...你沒病吧!!

我是宇宙人 wrote:
你把為什麼台灣房價會一直漲上去的原因講出來了。

真不曉得其他房價也是高漲的國家,空空是不是在網上也是這麼活躍。
)


不對..他並沒有把真正的原因講出來 或是 講的不完整

真正的原因是 台灣房地產 有利可圖...而且是暴利可圖...房價才會狂漲..

世界各國房地產會崩盤大都是因為這樣..才崩盤的..
人人要買自有住宅的觀念,跟歐美保守右翼政治人物的提倡有關。

當人們身上背負大筆房貸時,他的政治傾向會偏向保守派。
台灣其實是一個居住法令相當相當落後的國家,政府失智失能,把全國的資源導向房地產,圖利財團和富人以及少數特權階級,不思產業升級,不思居住正義,不思國家存亡,讓全台灣九成以上受薪階級都沒有買房居住的權利和能力..

不只政府落伍,連人民觀念與素養都相當讓人錯愕,居然還認同拉高房價殘害整個國家社會基本居住生存權利的建商、房仲、投資客還有全世界最低能的住屋政策?

http://buzzorange.com/2015/03/13/socialhousing/

國家
荷蘭 公有出租住宅比例 34%
於20世紀初開始推動,為目前社會住宅比例最高國家達34%(其中阿姆斯特丹高達50%),採政府補助(提供土地、建築補貼、貸款)由非營利住宅協會經營,其組織運作、財務皆獨立,盈餘用於照顧弱勢居住服務。租金計算由政府每年調整,申請方式公開透明,以評點制度分配先後。特色為各區平均分佈、透過住宅設計混居,維護居住區域品質,並結合照護服務。

英國 公有出租住宅比例 20% 於19世紀為緩和勞工及地主間衝突,訂定「住宅法」並開始興建公有出租住宅,目前約有800萬人居住此類住宅,由地方政府與住宅協會分別持有管理,以低於市場價格之租金補貼,透過評點制,保障住宅需求最大者,並提供多元的補貼系統網絡,滿足各式需求,且遵守規範者可終身居住。


德國 公有出租住宅比例 16.2%
(1999年) 於二戰後開始大量推動,主要採政府補貼(土地、貸款)民間投資興建模式,完成後在入住對象與租金訂定上均需受規範,出租人只可收取成本租金,租賃期間不會提高租金,並設定最低居住水準,對適當的住宅面積、房間數有所規範。


美國 公有出租住宅比例 6.2%
1950年代起興建大量公有租出住宅提供弱勢團體,近年來為減低標籤化與種族隔離問題,提倡混居政策並改善既有公有出租住宅品質,並配合住宅補貼,解決中低收入住宅問題。

日本 公有出租住宅比例 6.1%
自1950年起推動興建,管理單位分別為地方政府(公營住宅)與財團法人組織(住宅公團)。公營住宅以提供低收入戶與高齡家戶為主,住宅公團則以中低收入戶與弱勢家戶為主,分別有不同的租金計算方式,並設定最低居住水準,維持健康且具文化性的居住生活。

新加坡 公有出租住宅比例 8.7%
1960年代起大量興建國民住宅(組屋),高達87.6%新加坡居民住在政府興建組屋裡,其中也包括針對經濟弱勢無力購屋者提供廉租屋(出租組屋),約佔總人口數8.7%。

香港公有出租住宅比例 29%
1970年代起大規模推動國民住宅(公屋),目前香港共有約73萬間出租公屋,為全港總人口1/3約200萬的低收入人口提供住房保障。在租金訂定上有嚴格的規定,面積上也有嚴格限制,並對申請者資格進行較高門檻和審批監督機制。

台灣公有出租住宅比例 0.08%
數量過少,遠遠低於合理需求。
公有出租住宅多以低收入戶為對象,未能照顧其他社會弱勢對象、情形等。
公有住宅實質環境維護缺乏效率、住戶管理無效率與弱勢照護服務不足、管理人力資源分配不足及承租方式難以實現補貼公平性的問題。
以台北市來說,目前包括出租國宅、中繼住宅、平價住宅,其主管機關與法源依據各不相同。
台北市 0.64%
新北市 0.02%
高雄市 0.03%
台灣公有出租國宅數量統計表

地區 項目 數量
台北市 公有出租住宅 3833
中繼住宅 394
平價住宅 1544
小計:5771(戶)
佔台北市住宅總量0.64%
新北市 新店中正專案出租國宅 56
汐止花東新村臨時安置住宅 126
三峽隆恩埔文化部落 140
小計:322(戶)
佔新北市住宅總量0.02%
高雄市
(含原高雄市、高雄縣) 原住民出租住宅 65
勞工租賃住宅 174
單親家園 65
小計:304(戶)
佔高雄市住宅總量0.03%
全國 合計:6397
佔全國住宅總量:0.08%

lulalla wrote:
人人要買自有住宅的...(恕刪)

出租出租,台灣超好租

現在是因為大家都想買,不是沒地方住。
現在哪來的居住正義!沒錢買房的想要有房,卻也拿不出錢買。有錢買房囤房出租的,但這些出租房的房東又沒賣房,卻也被說是投資客。所以老一輩的人說有土似有財,到了現階段,反變成是種懲罰、是一種被仇視的對象,所以老一輩的人眼光獨到去買房.....錯了!現在的想買房買不起....卻變對了,所以去滿足沒錢買房的人,結果去懲罰有房的人,這就是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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