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跟姐姐有一間房 登記為公同共有
是爸爸的遺產
一年前開始提議我姊將房子賣掉, 但是她不想賣,
她告訴我她朋友說房子放三十年, 一間會變成三間,
我貼給她看一些房市很冷的資料她就會生氣, 實在搞得我無可奈何
但,基於我也有房子的一半, 也會覺得很不平衡, 因為我實在覺得那間房子放越久只會越賠錢,
但是又不想破壞姊妹關係, 所以一直在想辦法說服她
想請教各位大大:
1.我們的房子是在北市劍潭一帶的電梯華廈, 28年的中古屋, 權狀約莫37.5坪, 加蓋有登記過,約10坪
這樣的條件我該怎麼說服她盡早賣掉才好呢?
2.公同共有是不是代表, 我想賣, 她不想賣, 因為各擁有1/1的權利, 我就沒有辦法將房子處理掉?
小妹打算未來在台中置產, 她跟我說可以用房子抵押貸款買房, 我聽了差點沒吐血
現在台北的房子跟加蓋的那層都出租了, 聽聞一個月可拿3.5w , 不過房租是我姊在收, 因為她說要繳稅用的
我們現在各在台中台北租房子住,
台北房子只出租, 以後不打算住, 我們的經濟條件也不好, 為什麼要留著房子呢...真的會生財嗎.....
謝謝各位大大看完本文! ><
實在緊張所以發文分享心情與求解~~
感謝><
房租就是歸她收, 我也講不過她...@@"", 畢竟我是妹妹
所以我會覺得說賣了房子在錢方面也比較清楚, 她不會有奇怪的理由將房租收走
家裡只有我們兩個, 沒有其他人要養的問題
這種老華厦 一年的地價稅跟房屋稅 應該不用一萬塊甚至幾千塊就夠了(開版的戶籍應該還在老家吧)
房租的應稅收入用57%來算 約20.5萬 單身月入4.5萬以下的 不會都超過5%的門檻 就算5%好了
所得稅跟其他稅捐加一加 也就是2萬塊罷了 除非房屋修繕費用驚人大動土木 一年絕對30萬收入以上
我想開版的跟姊姊 一定都只有二十多歲吧 許多這種年紀的年輕人對理財還是人云亦云的想法
許多景氣榮枯與循環大概還沒有親身經歷 才會有甚麼一間變三間 28年華廈要都更又太早 唉 天真
這十年來房地產業的向上曲線 讓很多人忘了當年房地產業被追殺人人喊打的景象
共有物業是最討厭的一種繼承方式 這種看似公平的分配方式但卻未來對物業的處理有很大問題
兩個人的意見就有夠難統合 何況更多人共有 無奈 開版大的父親或許也就只有這個房子可給
共有物業去貸款往往不是銀行的拒絕往來戶或是只能拿到很少的額度(銀行把抵押貸款視為信貸)
對不起 非挑撥感情 開版大的姐姐把好處佔光了 既然房子不住了 在房價相對高點也不拿來賣
坦白說以後幾年或許會很後悔 1間確定是變不成3間了 說不定還縮水成0.8間或是更少
但是這是家務事 外人不足矣道以 這是樓主家姊妹的事情 我非當事人不便說太多
目前無解 向銀行借錢鐵定無好條件 無奈
alice0707 wrote:
小妹我跟姐姐有一間房...(恕刪)
現在姐姐獨享房租收益,當然不願意賣,換我也不願意賣
但是樓主的癥結在於,沒有享受到房子帶來的利益,所以才想把房子變現,這樣就可以享受到房子的利益,因此,還是請樓主跟姐姐好溝通房租的收益如何分配
個人認為總房租要扣掉成本,剩下的凈利益平分,但是總成本有很多
1.房屋稅及土地稅
2.房子的修繕成本(如電器故障,水電修理等等)
3.姐姐打理房屋出租的辛苦費(找房客要花功夫,換房客要打掃等等)
4.其他(如空置期,中介費或廣告費等等)
把這些費用列出來並扣除,剩下的凈利益在平分,相信姐姐也沒有話說了,而樓主有享受到到房租的收益,應該就不會老是想要賣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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