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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房客卻賴著不走

剛好看到另一篇文章,想跟各位請教一下
我家目前有一間房子,因為是租給公司做使用,
當初在承租的時候就有一個樓層是給員工當宿舍,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公司的負責人跑路了,租金收不到
但是員工還是賴在裡面不走,還要求當初的押金要給他?!

有爬過一些文了,不過大部分都是屋主與租客之間的糾紛

目前已經寄出存證信函
因為住在裡面的也不是承租人,這樣有任何可以強制執行的手段嗎?

謝謝各位了!
2014-12-04 8:0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客
存證信函寄了應該就會有動作了吧
賴著不走想要押金會不會是他也沒拿到薪水的關係?
想從押金多少補一些
連房客都不是 報警告他入侵民宅阿!!

1. 向法院請求房屋返還,取得勝訴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

2. 快的話,去辦停水停電,看能不能逼退他。
1. 先看你的租屋契約麼打的, 房租不繳的條款怎麼寫的.
2. 同樓上說的, 正式的話就是走法院, 要求房屋返還.
但是曠時費日, 要有心理準備

評估一下, 若是要求不多的話, 趕快打發走人換門鎖比較實在一點.
畢竟這一段時間很危險, 不知道會不會做內部管線破壞或是其他的事情.
承租人繞跑也有可能求償無門

報警用侵入民宅不知道可不可以? 去警察局問一下吧~~~
搞不好陪同警察去跟該員工講一下, 就會嚇到, 知難而退了吧....

timcpr wrote:
剛好看到另一篇文章,...(恕刪)


請住在裡面的路人甲提出在職證明
否則每個人都說是員工,遊民跑來住也說是員工
既然負責人都跑路了,我相信也提不出來
這樣找警察來應該比較有用
確定是員工沒錯,他老闆是沒有給他薪水的,
其實還不還他押金我們也無所謂,重點是那不是他的錢,給他了,
如果他老闆跑來要錢也沒轍

剛打去警察局了,還是要上法院~哀哀
找警察吧
請對方提供資料證明與承租人的關係與同意書
不是租客賴著不走就是非法入侵他人住宅
如果是租客 請他依租約給付租金

對方如果沒有取得承租人的授權與書面證明
是無權向房東進行解約取得押金之權力

PS.寄存證信函給對方時 記得告訴對方
如果對方拒不搬遷...從通知之日起到對方搬遷這段時間
該房屋不能出租之損失 將向對方依法提出求償....
失業沒拿到薪水找勞保局才對
有失業保險可以申請
找房東要錢也太奇怪了
何況他薪水多少除了勞保局沒人有辦法肯定吧
押金要給他可以
請他想辦法找到負責人出來處理押金怎麼分配
不能趁他出門,把門鎖給換了?反正房客也不會回來告你侵入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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