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不知道 台北市有默默的一群低收入戶 聚集著靠著政府的德政, 過著懶惰的生活, 領著低收入的津貼,拼命的生小孩已領取更多的津貼,當政府不以鼓勵人民認真工作 而是鼓勵人民偷懶時,這社會就會向下沉淪,所以與其推動住宅計畫, 不如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我覺得低收入戶可以補助 但是不能一直調高補助的人數連收入普通的一般人民也開始領補助的時候 那就是懶惰的開始了.因為不需要努力 政府也得做好所有的一切
sunhm wrote:赤貧的連租金都不一定...(恕刪) 你誤會囉 我並不是指低收入戶過的比較好。我的意思是社會住宅就是不應該租給連繳納租金都成問題的人。聽起來不可思議嗎? 但我認為社會住宅要運作的好,這是重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