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家人過世由三兄弟繼承房子
但我持有的份想轉賣給其中一方
過完戶後即進行轉賣請問會有土地增值稅問題嗎?
我的名下有其他土地有奢侈稅的問題嗎?(時間為同一年)
具體的作法怎麼做才能省下稅務的問題?
謝謝
這有兩個問題,一個是你兄弟信不信得過?如果你覺得可以就ok。第二個就是贈與稅的問題,在沒有對價關係下,如果房價超過220萬,你兄弟拿220萬以上給你,有可能被查稅。但如果房價不高,或者你兄弟分年每年給你220萬以下,就沒問題。
所以不需要經過登記兩次,直接給你兄弟就可以了。
此外,買賣有奢侈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立即轉讓,應該沒有土地增值稅要繳,但是契稅要多繳一次(房屋現值的6%)印花稅也要多繳一次(土地+房屋現值的千分之一)。如果房價很高,也有可能會有奢侈稅。通常還有房地產交易所得稅,不過你的狀況立刻轉移,除非國稅局要從重認定(用買賣現值扣除繼承時的公告現值),否則這一項應該是負的(因為你要繳契稅、代書費、印花稅等取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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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兄弟感情良好,先去問銀行,可不可以在房屋取得後,直接用房屋去貸款,應該是可以的,只是不知道成數跟利息、還款方式等有無一樣,這個東西,不同人(按照你的職業、信用、往來狀況等等)不同,所以請先請你兄弟去問一下他要貸款的銀行,諮詢一下。
至於你們的錢財區分,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如果被繼承人的遺產除了房地產外,還有現金,那就看現金夠不夠,直接各自協議繼承不同的內容。繼承法規中,其實對每個人要繼承什麼內容,沒有強制規定,只有法律的下限規定,也就是說,除非繼承人之間對於如何繼承弄不好,否則法院不管你們怎麼分配,比方三個人,可以一個人繼承全部,另外兩人啥都不要,這是可以的,只要三個人在繼承分配上面蓋章同意即可。
所以說,假設遺產裡面有現金,也許你從現金裡面多分一點,你兄弟則房子土地多拿一些,不夠的地方,則由他補償你,只要不超過220萬一年的贈與額,就不用擔心,如果需補償價值超過220萬,則分年給付即可。
當然,這種狀況,前提就是你們兄弟感情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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