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要買房子了,依照我的月薪跟房屋的總價,房貸每個月都繳得出來,但是頭期款全家的現金存款還是不夠,所以一開始的計畫是把目前住的房子拿來抵押,再拿錢來付頭期款。
新房子會登記在我的名下,因為是第一間房,所以會用500萬的優惠貸款,
先不考慮現在住的房子,買新房除了500萬之外,剩下還可以貸款多少,要看銀行對於新房子的鑑價
目前為止都沒問題,但是今天銀行的業務跟我媽說,不能拿舊房子抵押的錢直接當成買新房子的錢,
然後說甚麼現在查很嚴格bla bla...但是錢要"過水"就可以了。
這個我聽家人轉述覺得很奇怪,如果是贈與稅,那可以抵押貸款220萬給我當頭期款也夠用了,也不需要貸款太多。所以到底這個過水是甚麼意思?那間銀行也是很大的銀行,不太可能騙人,請問有人可以幫忙小弟解惑嗎?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舊房子抵押到的貸款該怎麼幫忙買新房子阿?
感謝各位大大~
所以要作之前先多做功課
他跟你說"過水"是暗示你
因為他不能跟你明說.
我這邊直接公布答案好了
那間舊房貸款的"名目"不能
是買房.因為政府再打房
懂嗎?然後錢記得先匯到自己
戶頭.然後再匯到其他戶頭
不要直接匯去當頭款.
到時候被抓到他會要你吐出來
21.543 wrote:
為了杜絕投機炒房....巴拉巴啦....
所以.....
把貸出來的頭期款
過個水(放在他人的戶頭)
再轉出來
不見得是放別人戶頭那麼簡單.
根據央行的規定, 用房子抵押貸出來的錢不能拿去買央行指定區域的不動產,
目前雙北市整個都納入了, 桃園也有部份地區納入, 所以若要買央行限制區
域的房子, 想以屋買屋就必須花點時間.
首先, 銀行必須知道你買屋的用途,甚至必須提出證明,
比如,裝潢要有裝潢的單據;買車要有買車的發票,稅單等等;投資也要有投資的
進出證明等等, 同時要給銀行簽切結,保證不是拿這些錢去買限制區的房子.
以上只是借款的流程,但必須先講好要怎麼提證明,撥款後才提設明也可以.
所謂的過水, 就看借錢的人怎麼個玩法了,只要把證明拿出來就好.
一般來說,銀行並不會嚴到每分錢你都必須交待清楚.
好了, 手法不能講太多,有興趣可以PM我....

喜歡打電動的中年大叔,最喜歡卅年前的老遊戲!
請教一下...
1.你的年收入大概是多少(薪資所得扣繳憑單上的)
2.新房子的成交總價是多少? 自備款現金多少? 銀行鑑價核貸幾成?
3.舊房子房貸是否繳清? 在家人誰的名下?可否為你的貸款擔保人?(擔保人的財務狀況?)
假設:
你是第一次首購族,財務狀況良好,推算貸款20-30年每月的還款能力不超過你的薪資一半的話
基本上要去借500萬的貸款應該是問題,首購無不良瑕疵信用幾乎都能借到八成,除非你買到的房子是老到可以鑑價不好的老房子,就勸你別買了,銀行超過25年的房子幾乎貸不到錢的,基本上要拿得出來一半的現金才有可能買,當然...跟銀行借款還需要保證人的財力證明(基本上1人,除非前述財力普普才會動用到第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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