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間紅色系的土地的確比兩側綠藍系的少
改建雖未談成,但引出的問題一直很困擾我:
當初老人家買房(向建商買一手新房時),計價應該和現在一樣是依建坪數算的,果真如此,四十坪的單位就比三十坪貴,但以較廉價錢買三十坪房,腳下踩的產權竟然比四十坪大?
現在的大樓,土地產權應該按各戶坪數依比例分持,也就是我家和左鄰應比右鄰多,不可能坪數小的權狀持分反而大,這才是我理解的分配,為什麼老公寓如我家是前述情況?還是其中有我沒搞清楚的地方?煩請了解其中原由的各位指點
peace63 wrote:
結果不知怎麼報到地政的分割,把左右兩側溢出建物的土地都分給藍綠兩宅,紅宅居中就被夾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