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跟家人在台北看房子,看到一間國宅,覺得還不錯
有下定30萬給屋主
可是找銀行貸款時,
因氯離子過高,政府規定是0.3,他以前有被測過是0.59
因此銀行只願貸五成
所以我們想退這間房屋
請問30萬要得回來嗎
注
1.買賣沒找市面仲介,只找代書,代書也兼收仲介費
2.在談定金時,有口頭聲明若不是我方財力証明原因,而是房屋原因,貸下來過低小於七成,我們就不買,但未加注於定金合約中,雖然屋主有當場同意
請幫忙
Tataming wrote:
關於斡旋金,小弟也不太清楚這個潛規則...
買個房子還要拿出"誠意",這個誠意好像還不能反悔... ?? 台灣這個潛規則真的很奇怪!
"斡旋金"不要想得太多,它就像是訂金一樣,
你去跟屋主殺價,本來屋主要賣1000萬,
你跟屋主說,如果你肯950萬賣我,我立刻付你20萬訂金(這20萬就是斡旋金),明天簽約。
如果屋主答應,你也給他了這20萬,
結果當天晚上你後悔了,不想買了,屋主就可以沒收你的20萬,這就所謂的"誠意",
如果當天晚上屋主後悔了,不想賣給你了,屋主不但要還你這20萬,還要額外拿出20萬賠給你。
所以斡旋金是對雙方都有保障,不是只有針對一方。
而買方付的斡旋金,也可以從總價扣除,
以上面的例子,賣方說賣950萬,扣掉已經給屋主的斡旋金20萬,所以買方只要再付930萬就可以了。
很多投資客買房都是快狠準,看到可以買的房子,
避免屋主後悔,斡旋金都是幾百萬在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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