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amo2004 wrote:小妹目前跟先生分居中...(恕刪) 以下為個人以前的經驗:銀行評估是否借貸,最主要的還是看你的「貸款成數」、「屋況」、「償債能力」以及「風險承受能力」●償債能力比較簡單,就是有無固定收入,以及你的收入減去每月支出後,是否能夠支付每月還款金額●屋況主要是看這房子附近有無不好的設施,比如墳地、凶宅、加油站、風化場所...等等,這些都會影響房子未來的價值,而這些影響都會列為「如果未來需要拍賣房屋,是否會影響到拍賣的成交金額及購買意願」●貸款成數則涉及到政策面,以前曾經有過銀行放貸達9成以上、也聽過曾有買賣雙方故意把成交價提高,則銀行貸款後的金額幾乎等同原始成交價(等於買方幾乎不用付頭款),不過各銀行對於這些狀況大多都已經有了因應的作法,至於成數及利率則是要看該銀行政策●風險承受能力應該就是版主最為擔心的問題,因版主曾為二棟房子的擔保人,雖然房子有其價值,但銀行比較希望「如果你先生經濟出問題導致房貸無法支付,則擔保人能直接償還剩餘房貸借款」,其次才是「如果連擔保人都無法清償全額剩餘房貸或者按月支付分期房貸,那就只好拍賣房子」:其實離婚與否,並不影響版主的擔保人義務,也沒有時效的問題;所以版主如果要貸款購買第三間房屋,銀行還是會考慮前二間的剩餘貸款及你先生(前夫)的還款能力,畢竟這會直接影響你支付第三間房屋的還款能力以及增加銀行貸款的不確定風險以上供參考
可以的話~個人建議請把保證人身分取消向原貸款銀行申請費用:1000設定費+代書4500左右費用(可能每家銀行不同)((另得先申請房屋保險讓渡))如果借貸人本身條件不足~請其找親戚當保證人避免未來~ 如雙方各有嫁娶 --- 可能會衍伸其他問題共有部分比較麻煩得先過戶給一方 --- 費用高一些
minamo2004 wrote:小妹目前跟先生分居中我們手上一共有兩間房其中一間是我先生名下,我當擔保人另外一間是我們各半,我當擔保人請問一下我跟他離婚後假如要買房的話銀行會算第二間或第三間?有沒有時限限制謝謝您們 1.如果離婚後,共有的那間會怎麼處理?2.共有的那間有貸款嗎?簡單說!如果你名下沒貸款,原則上當首購看待!所以要看你共有那間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