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坪的房子(扣掉公設大約只剩14坪),1房1廳1衛,由於有挑高,所以有隔出一個小小的樓中樓。只是樓中樓的高度很窄,空間也不是很大。
他老公跟他二個人的薪水加起來大概8萬多,可是老公是在工地上班,有做才有錢,所以有時還領不到這麼多錢。
自從他買房子後,手頭就很緊了,又由於有一台車子,所以又買了停車位,120萬,也一樣還在繳貸款中..
他每個月都入不敷出,加上小女兒也讀小學了,還要上安親班,所以開銷愈來愈大。
大概是今年1月左右,他跑去增貸,大約80萬,結果過沒幾個月,增貸的錢全部花光了,他幾乎沒跟我借錢過,今年他不得己來跟我借錢。
我跟他關係很好,有話都直說。
所以我跟他說,他這樣每個月都透支不是辦法,一定會影響你的生活品質,建議他要不要把中和的房子賣掉,去郊區一點的地方買經濟能力可以負擔的起的房子,不然就是租屋,不要讓自己每個月手頭都沒錢,沒錢到最後,還是要跟別人借錢,借到大家都翻臉了,下場不是跟信用卡借錢就是跟地下錢莊借錢,最後苦的還是你自己跟讀小學的小孩。
雖然郊區一點的房子需要通勤的時間比較久一點,可是卻能換來更好的生活品質,也能有空餘的錢存下來,何樂而不為?
可是他們夫妻倆討論的結果,還是要繼續守著那間房子,他們說再苦個10年就行了,前10年都苦過來了,後面10年一定也可以。
這讓我有點驚訝,如果是我,我一定會選擇自己能力所及,而不是讓自己生活過的苦哈哈,所以他最後的選擇讓我很吃驚。
還是我的觀念才是錯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