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預售屋交屋,坪數找補的問題

由於最近預售屋要交屋,我到地政事務所申請了土地建物謄本以及測量成果圖
發現計算後與之前簽約內容坪數不符
雖然落差不大,但是合約有註明只要有少就會賠償
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實際賠償要如何計算?


我是用測量成果圖上的數據資料計算,有分為三部分:室內總面積,陽台,雨遮
但是現今法令雨遮不計價,所以就不能列入計算了,對嗎?


單價部分如何計算?是將(總房價-車位價)除以(總權狀面積-雨遮面積)嗎?


單純計算室內總面積加上陽台面積,是少了合約有0.5坪的落差,
那車位部分由於謄本及測量圖並沒有列出,自己用捲尺量,寬度也落差有25公分
這又要如何細算呢?


這賠償是要在交屋前算清楚嗎?因為怕給了尾款後,建商不認帳,但建商又堅持要給尾款再談交屋再談賠償


麻煩有經驗或懂得相關事項的大大給予解答,感激不盡!

2014-03-12 14: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預售屋 問題
就算是要付完尾款,才可以請求補償的話,在付尾款之前,最好還是請雙方簽立補償協議再付尾款...
談判時能錄音更好...
協議內容最好明訂補償時限,跟明訂雙方都能接受第3方來確實測量到底有無缺失,測量費用如何分攤,若有缺失應該如何補償,協議上由買方跟建商簽章(不要讓對方隨便找個小職員來簽章)...

等做完協議後,確認沒問題再付尾款...

以上是建商堅持,而且最後不得不先付尾款,才能補償時保護自已的做法...
重點不管是可以先補償再付尾款,還是先付尾款再補償,最好都先訂一個協議出來,雙方確實簽章...
要點是,訂協議時,每個字都要確實看清楚,不能有灰色地帶,通常事後很多糾紛都是在灰色地帶裡...
口說無憑,白紙黑字 卡實在...
感謝大大的回答
金色小麥 wrote:
由於最近預售屋要交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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