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屋買賣合約書上所載買賣總價款分為:土地價款,建物價款、車位價款,請問如何填寫?會有影響嗎?如何填最有利?
richman0206 wrote:
成屋買賣合約書裡面,土地、建物、車位價格是可以不分拆填寫嗎?
答:可以,實價登錄也可以只登總價.
richman0206 wrote:
如果一定要填寫,持平而論,土地與建物分別登記的的金額,怎樣較合理?
答:用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比例填較適當(國稅局也用此方式計算)
richman0206 wrote:
可以以土地現值即為公告現值乘以土地坪數,
建物現值即為房屋稅單上的房屋現值嗎?
答:可以,但是這樣的買賣價格合理嗎?若非特殊買賣,地政地價課及國稅局可能會查.
richman0206 wrote:
以繳稅而言,只有建物需繳納增值稅,土地部分已經在土增稅繳納了?
答:上篇已說明.
richman0206 wrote:
若配合屋主把土地價格拉高,建物價格壓低,賣方少繳增值稅,
對買方友影響嗎?或是在買方要賣房子時有影響嗎?
答:不會影響增值稅,上篇已說明.
是我表達能力太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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