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懂法律的高手們
最近付訂預售屋 不久後要簽約
代銷小姐轉達 簽約的時候用一個比較高的假價格寫在合約書上(譬如:售價是800萬 合約書上寫1000萬)
這樣送去銀行核貸跟送去實價登錄
貸款上 用假價格的核貸對我們資金幫助不大
我們比較擔心的是法律問題
1.合約書售價跟實際價格不同 實價登錄被檢舉會處罰我們嗎?
假價格登錄 建商說會付差額稅率
2.假價格合約書 事後建商會用高價合約書反過來追討差價嗎 逼我們照合約書給1千萬嗎?
建商說會在合約書外 領外寫一張保證書保證
這些的法律效益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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