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背景是這樣的
房子是登記我媽名子
我哥長年工作不穩定,最近常常像我老媽討錢
有時候還對我媽兇

但是我媽也會給他,最近好像連提款卡都拿去了(他自己也不知道有沒有給)
我媽近年來記憶越來越差,常常剛做的事就忘記了
我媽也會瞞著我給我哥零用錢,我提起時候我媽都含糊帶過
我怕有一天他帶我媽去地政動房子的主意
到頭來怕連唯一可以住的房子都給我哥A走了
我問我媽她也找不到權狀(我去查謄本目前房子還是我媽所有並沒有被設定任何抵押)
我白天上班,我哥目前是無業
很有可能隨時回來找我媽動歪腦筋
有什麼方式可以保住房子不會被我哥給A走了
我知道有"預告登記"這可以用
但是還是不太理解有些疑問想請教
我打算請個假來處理這件事
預告登記 若是設定我的名子 將來這房子要變賣抵押 需要經過我同意
登記時候會有費用嗎?
我媽也找不到權狀,可以去的時候都同時補發權狀與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會被國稅局討稅嗎?
需要我們要帶那些證件去辦理?
以上疑問煩請有經驗的大大回答~~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