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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修法擔汙名 地政士抗議自清

立法院在休會前,三讀通過地政士法修正案,未來地政士登錄房價有誤,經過檢舉或糾正,只要在7到15天修正,就不會受罰,讓外界擔心,將大開實價登錄的大門,面對輿論一面倒,今天有30位來自全台各地的地政士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實價登錄、政府不查,地政士,公親變事主。」

30位來自台各地的地政士公會理事長,到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要澄清外界的誤解,強調3號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政士法修正案後,讓地政士有喘息的空間,不會因為登入不實,馬上被開罰3到15萬元,還有7到15天的修正期,這樣的修法,並不會如外界所說大開登錄假房價的大門。

地政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 蘇榮淇:「我們怎麼可能去破壞這個制度呢?我們只是基於,要求要公平合理的範圍,給我們一個限期改正的機會。」

地政士強調,實價登錄上路以來,實價登錄的軟體,並沒有更正功能,只能撤銷再重新登錄,而相關地政的項目種類繁多,買賣雙方也可能提供錯誤訊息,修法後有了限期改善的緩衝期,讓他們更好辦事。

地政士公會全聯會副理事長 王又興:「遺漏填錯,馬上被罰3到15萬,非常的不公平,我們這次的訴求是,希望給我們一個公平的機會,給我們一個更正的機會,並不是說這樣子就會去破壞,整個實價登錄的制度。」

地政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 王進祥:「如果是假的,一定是買賣雙方有問題嘛!或買方有問題嘛!怎麼會主謀沒有事,替他做事的揹責任,地政士不會為了賺代書費,1萬多塊去替人偽造文書。」

地政士強調,實價登錄應該是買賣雙方的義務,地政士只是代理申報的角色,對於輿論一面倒,譴責修法,地政士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2014-01-18)

台灣真的亂了...
2014-01-21 1: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地政士
這起事件發展之前因及所有後續演變,除了表現出台灣整體政策規劃及法令制定的落後外
也凸顯出許多人欠缺邏輯思考與是非判讀能力;當然,傳播媒體的素質參差影響也不在話下

但最重要的是,整個國家的民主發展與多數人民的民主素養正在退化,才是台灣真正危險的"趨勢"...
我不知道地政士無法擔負起這一點小責任
那國家要招考地政士做什麼?
請仲介委辦所有事項不就好了?
藥師醫師出現醫療糾紛都不用負責?
律師出現行政瑕疵也都拍拍屁股走人?

國家招考特殊技術執照
就是仰望你的專業去執行買賣過程的書面行為
地政士若無法負擔起查核的任務
請問你憑什麼用這張執照填幾個資料就能爽賺1萬?




狂傲浪人 wrote:
我不知道地政士無法擔...(恕刪)




大大你這論點 瞬間把我打醒了

一句話就把地政士的重要性點出來

不得不同意你更多了!!



推-->別再找藉口啦,地政市們,為了土地正義,你們本來就該先導正價格才對
esthetica wrote:
立法院在休會前,三讀...(恕刪)

狂傲浪人 wrote:
我不知道地政士無法擔負起這一點小責任
那國家要招考地政士做什麼?

這不是責任大小的問題,是公平正義的問題.
定個法律說律師幫殺人犯辯護,要確實有罪,殺人的不用關,關律師,如何?
你也可以說律師你可以不要接,或擔不起國家考律師幹麻??
國家最好不要考地政士,沒地政士法以前也不用考,人人都能做代書,多好!!

狂傲浪人 wrote:
請問你憑什麼用這張執照填幾個資料就能爽賺1萬?

你以為有那張執照,就能爽賺??每年考2百多個地政士你以為都能爽賺??
你找過代書沒??能爽賺的100個有牌的你看有沒有一個?
90%以上考試合格,都沒執業,給人請或做相關.
眼紅人家爽賺,你就不要找代書,有程度的地政士也不會想賺你的錢.

買方自己去作實價登錄,就可以限期改正,為什麼地政士不行?

偉大的國家,偉大的政府.
搞個打房要靠時價登錄??做多久了,有用嗎?偉大的人民難道看不見也聽不到!
搞個實價登錄要靠綁架地政士來做,地政士不得不做,還隨時要被罰?
奇怪,方法百百種,為什麼就搞地政士?
你也可以要求買賣雙方親自到地所申報阿!最好請調查員來做稽核!
來個交叉審訊,順便弄個測謊儀,這樣不是很好?為了實價登錄全民犧牲點,
不然國家要這些人民做什麼?

還有人說才3個被罰,.....說了不是罰幾個的問題,
是公平正義的問題,政府不嚴厲執法是政府的事.

M的,炒房的又不是地政士,現在打房叫地政士出手,
實價登錄是可以打房喔!原來大家還在等這招喔!
會不會太心酸了!!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這不是責任大小的問題...(恕刪)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小弟我之前有在地政士事務所當過助理
其實地政士也沒那麼好賺
助理更不用說了
而且實價登入部分說實在真的是買賣雙方問題比較多
收你一萬塊代書費
事務所還有人力開銷等等根本沒剩多少錢
而且簽一個約到交屋超多雜事
並不是樓上幾位想的填資料就可以了(當然你家相關從業人員是這樣做的我就無話可說)
最後非常同意板大說的
期望地政士來打房根本就是錯誤的觀念
我也沒有房子理由當然也是買不起
但是我覺得有些抱怨真的無病呻吟
要改善大環境請你找國家元首或相關部長
他們自己口袋深了卻異想天開憑依些小制度可以抑制房價
這種觀念真的是令人無言
不管地政仕收費多少,登錄資料的態度謹慎小心些有這麼難嗎?
不然一天到晚出錯真的會顯得很不專業。

認真的小朋友考卷寫完都知道要再檢查過再交卷不是嗎?

而且有人登載不實也得要有人檢舉才會受罰,但請問你怎會知道別人登載不實呢?根本很難檢舉。
說穿只是假買契的問題代書不想獨扛而已,善盡查證責任那麼難?

polu wrote:
說穿只是假買契的問題...(恕刪)


一個買賣,兩份契約....有這樣的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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