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早~
請教大家一個土地所有權問題(困擾一段時間)
不好意思文長
我家在屏東市有個三角窗的透天房子(69年購買)
大門是在大馬路
側門在旁邊是8米路
這幾天有某國營事業要來我家側門旁施工
但側門這排的牆壁向外延伸三公尺還是算我家的地(地籍圖顯示土地所有權是我家的)
因早期蓋房子須預留三公尺
對方拿出兩張公文說這土地是公有地
第一張是92年就贈與給某鎮公所的公文(我家都不知這件事)
第二張是簡易地籍圖(地號與我家不符)
這兩張公文是96年列印
對方還說是申請人給的資料
也坦白說不可能一一去確認
市公所也沒確認就同意施工(國營事業要施工須要市公所同意的公文)
我半信半疑隔天我媽去重新申請地籍圖
已確認1.對方的地籍圖的地號與我家不符
2.地籍圖顯示側門旁三公尺地所有權是我家的
這件事我媽不追究
但不準下次再發生
請教大家1.要如何去市公所宣示自己的土地所有權??不要老是申請人隨便拿一張地籍圖或公文也不察證就同意施工(這已是第二次了)
2.除了地籍圖還有沒有什麼資料可以確認土地是我家的??
3.朋友建議去地政花錢申請鑒定,有用嗎??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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