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買預售屋時忘記問電線桿的擺置位置
昨天發現車庫門口被放了一支電線桿(建商說不會有電箱)
有拜託建商幫忙移位置
不知道會不會成功
想問的是如果電線桿移不開
那可以以嫌惡設施再重新談房價嗎?
如果要談以1000萬的新透天在台中郊區可以砍多少?
如果不能砍價想解約可以以當初未告知有電線桿當理由嗎
而且使用執照已經超過三個月沒下來了
照理講也可以以此當理由解約
但我想建商應該會說是政府case太多遲遲未審核所以delay使用執照拿到的時間
這樣責任歸咎於政府解約也就不能拿到15%的賠償金了吧
有人也是使用執照逾期未發解約拿到賠償金嗎?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