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台北市的一棟大樓租了一間辦公室(住辦混合)
這棟大樓有12層樓(大概分成4-50戶)
屋齡可能超過30年
每個月繳約2000多元管理費
看管委會公告從兩年前我們承租時累積了100多萬結餘
到現在大概有兩百萬的結餘
我想請問的是
我們是承租人,一般來說是房東才可以參加管委會?
還是房客有權可以參加?
最主要是一直在繳管理費(幫大樓存錢...)
但若是有這麼多結餘的話,打算建議調降管理費
而且我們是出錢的人,但不曉得這些管理費會不會用到我們房客身上
畢竟大樓門面老舊,要是可以出錢整修門廳
對於開公司做生意的我們來說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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