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房客是否有權加入大樓管委會?

我們在台北市的一棟大樓租了一間辦公室(住辦混合)
這棟大樓有12層樓(大概分成4-50戶)
屋齡可能超過30年

每個月繳約2000多元管理費
看管委會公告從兩年前我們承租時累積了100多萬結餘
到現在大概有兩百萬的結餘

我想請問的是
我們是承租人,一般來說是房東才可以參加管委會?
還是房客有權可以參加?

最主要是一直在繳管理費(幫大樓存錢...)
但若是有這麼多結餘的話,打算建議調降管理費
而且我們是出錢的人,但不曉得這些管理費會不會用到我們房客身上
畢竟大樓門面老舊,要是可以出錢整修門廳
對於開公司做生意的我們來說比較實際!
2013-09-06 15:20 發佈
我們大樓房客是跟管委會拿區分所有權人授權書(1張A4的紙)給房東簽名授權;你就有這40~50戶的一個投票權,票票等值,開住戶大會時提出你的建議(2個月固定1次),由這40~50戶的區分所有權人來投票,多數決.


以上是我們大樓管委會的作法,不知道大家是怎樣的.提供分享!
我們也有曾經停收管理費2個月的決議,也有舉辦旅遊的,或是買月餅的...看每年大家提出的方案來討論.
12樓大樓 40~50戶
基金200萬沒特別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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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
公寓大廈之住戶非該專有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者,除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或規約另有規定外,得被選任、推選為管理委員、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

所以去翻翻貴社區的規約
若是沒有限制條款自然是可以參選
就我的認知.
一般出租房子.可以分 含管理費.不含管理費 兩種.

而大樓開會 基本上是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區分所有權人不便出席.可以委託他人).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會議內容很廣 當然比較矚目得還是管理金問題.
房客認為管理金 我在繳.我就有權發言?
假設我是房東.租金15000元.房客不用繳管理費.請問管理費是 誰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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