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
有個朋友想買一間房子
該房子原屋主把舊房隔間打掉裝潢到一半
目前無法住人
談妥價錢後跟賣方簽了約
也付了首款一百多萬
這二天被銀行告知
該房因為無法住人所以無法貸款
請問這樣算賣方的問題
還是我朋友的問題
如果因這樣無法貸款而無法完成交易算是那一方違約
那一百多萬的首款拿的回來嗎
麻煩各位大大幫忙分析一下 謝謝
無法住人的理由是甚麼? 如果是因為裝潢到一半...這理由好奇怪.
那買新成屋裡面連裝潢都沒有不就更不能住人...
換個銀行貸款也許就解決了?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小弟再說清楚一點好了
那間屋子是三十年左右的老透天
屋主的說法是本來要大整
連上樓的樓梯都打掉了
地板和牆也都磨掉了(不太會形容)
現場有點像蓋到一半的房子(我是看朋友拍的照片)
現場我沒去過所以也沒辨法說更詳細了
簽約的過程
我朋友說仲介跟他說這案子貸款沒問題
於是我朋友也簽約了
合約中也沒加註貸款不過就取消買賣等備註說明
現在賣方已經請代書來要我朋友付第二筆款項
仲介叫我朋友暫時先不要付
而我朋友在貸款沒過的情況也付不出來
整個問題在於仲介和我朋友說這屋子可以貸赥
他才簽約買下下去
但是沒白紙黑字寫上去如果不能貸款就取消交易
現在出了問題
有沒有解決的方法
感謝各位
ps.我朋友有問過三四間銀行了
平凡的生活也可以過的很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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