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稅局洞悉投機客各式避稅撇步,提高查稅「命中率」,成效不錯。 國稅局統整投機客最熱門的炒房避稅招數,分別有「人頭避稅」、「巧立名目」、「信託避稅」、「假租賃真避稅」及「假贈與真避稅」5大類。
國稅局查獲投機客誤信坊間謠傳,用另外2位名下無不動產人士的名義,取得2戶法拍房地,同年各以1000萬元及400萬元出售,以為可免奢侈稅。但國稅局發現,2筆不動產持有者都很年輕、沒什麼存款,卻在房市頻繁交易,明顯「必有隱情」。追查果然都是投機客的親戚,確定是「人頭避稅」。
「巧立名目」也是常見的奢侈稅高價低報避稅手法,國稅局舉例,民眾出售1.5億土地,但買賣契約中約定,買方要補貼部分土增稅、奢侈稅及拆遷補償費共660萬元。國稅局一查,發現土地根本是素地,哪需要拆遷,只是巧立名目想高價低報。
利用信託或租賃安排,拖過2年的期限規避奢侈稅的案例也不少。查出有民眾要賣出持有不到2年的不動產,採先「信託」給銀行、買方為受益人的方式,拖過2年期限後再過戶,規避奢侈稅。
租金、售價偏離市場行情,我們也會特別注意!
贈與稅以「公告現值」課徵,還有220萬元以下免稅的門檻;奢侈稅則以「實價」課徵,兩者稅差很大。因此不少人都用贈與方式逃稅。國稅局特別注意贈屋給沒有親屬關係、不相干人的案件。還遇到「特殊案情」,國稅局笑說,有時查問非親屬關係的贈與案,被查的民眾紅著臉承認是送屋給「小三」、「外(面的老)婆」。
有投機客先把房子贈與給名下沒房子的女兒,再賣出房子。國稅局追查發現投機客在房子還沒送給女兒前,就先委託房仲售屋,顯然在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