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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這樣算過分嗎? 關於不合理的房屋稅....

有一棟阿公留下的老房子,但阿公過世並沒交代繼承人,所以法定繼承人為8位子女.
每年的房屋歲約一萬5. 因為老房子本來由其中一位子/女使用,所以都由他來繳稅.但是使用該屋的子/女幾年前離世(也無繼續繳費). 所以今年8位繼承人都收到繳稅通知. 每人都收到一萬五的繳稅通知.但8為其中幾位離世,該繼承人變成家庭成員. 所以家族一共12個人到繳稅通知. 1萬五*12=18萬. 國稅局就可以從家族收到一共18萬的稅金.@@天天天天

我想問的是這樣合理嗎? 明明只要繳一萬五的房屋稅.但是因為沒人繳,就可以向所以繼承人"分別"收取房屋稅. 我以為是12人去"分擔"房屋稅.

後續:
家族打算把房子賣掉以免之後有稅務問題,但其中繼承人搞失蹤,有的反對(又不繳稅)
真的好頭痛阿...
請問有懂稅法的人或是有相關經驗的人可以分享你們的經驗或意見嗎?
2013-07-25 13: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稅局 房屋稅
好個貪心政府.
你可申請抗議並找民代來擴大事端!!!

Christine C wrote:
有一棟阿公留下的老房...(恕刪)
忍忍忍
只要有人繳清稅金,其他的稅單就不會被執行,原PO你多慮了。

至於稅單的處裡,如果都沒有人願意繳納,

那這個案子就移送"行政執行分署"依法執行,

大概會強制拍賣該不動產,

多出來的金額,還是會讓繼承人參與分配。



國稅局是發通知給每個所有權人,稅還是只有一萬五,繳一份就行了
至於溢繳(有人繳了沒說,有其他人又繳)怎麼退費,那再洽國稅局
但看你家有一起討論,應該不會有溢繳問題
老房子出售比較怕的是土增稅,看是哪時取得的
若是年代久遠,以前的地價和現在公告市值差異大,有時出售時一繳都上百萬
您說的沒錯,不過目前已經過了最後繳稅期限,廳親戚說每的人的收到滯納金(罰款)的信件. 所以現在每個人繳的稅也超過一萬五了. 問過國稅局,他說如果有人拒繳,就會從財產直接扣除,也是說現在家庭有一人出面繳稅.其他人也是要繳..

您也提到如果都沒付稅金政府會介入,但是國稅局回答我是說不會馬上(也無法給我確切執行時間).也就是說政府要賺個幾次稅金才會介入處理.

想太多,只要有一個人把本稅與滯納金繳掉就沒事了。如果都沒人願意繳,才會走上催繳甚至強制執行的程序,到時候才會開始找看看誰的帳戶可以扣錢,就算開始扣錢也不會多扣,除非連錢都沒得扣才會針對房產做進一步處分。

房屋稅是地方稅,不是國稅,不屬於國稅局管,是各縣市地方稅務局或稅捐稽徵處負責。

shimanto wrote:
想太多,只要有一個人把本稅與滯納金繳掉就沒事了。...(恕刪)

正確解答 +1,樓主要不要試試都不要繳,然後等土地被拍賣了,就知道跟你拿多少稅金了。

Christine C wrote:
有一棟阿公留下的老房...(恕刪)


相關權利人可以去該管稅捐機關申請分開課稅(依權利持分,不會沒辦繼承吧?)
這樣以後稅單就會依持分分別開了,各繳納該繳的.

若要賣掉,可循土地法34條之1方式多數決處分,就不用全員同意了.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相關權利人可以去該管...(恕刪)



這一條聽起來也是"惡法"耶
我不同意 共同持有也會被處分....

又是一個 今日賣王家 明日賣你家的例子.........

K1Pan wrote:
這一條聽起來也是"惡...(恕刪)
應該是公同共有才會這樣
不是持分的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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