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買賣問題,買方延遲交屋?

4月28日透過仲介與代書簽約,買方因貸款與工作關係常出國,貸款又擔誤一點時間,

6月28日最後一筆金額已入履保帳戶,但尚未與我點交,已經約兩次了,但又一直換時間,

合約有寫交屋日是6月20日,請問我想請求違約每日總成交金額萬分之五(合約寫的)


該如何執行?透過代書或直接寄存證信函?
2013-07-02 23:0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買方
我個人是覺得,買方應該是不會賠吧...

啊不過你如果真的要非他賠償不可,上法院吧~法官會幫你判的,至於怎麼判嘛~我就不知道了。

建議你請仲介轉述給買方~訂一個最後日期~在不交屋~你就要請求賠償了~這樣不知道會不會對雙方都好

代書也只能催他而已~也不能強制扣他錢,存證信函基本上就是先保留一個證據罷了,你真的想要求賠償還是得走法院
我也遇過這樣的事情

而且我們還給了很長的時間 大概快一個月吧 結果還是給我遲到

阿仲介就一直說五四三 更本不會站在你的角度去幫你 一定都幫買方

因為買方不買它就沒有仲介費可拿 那賣方 比較可能不會不賣再從新找買主

結果拖了快兩天才把錢給匯進來

結果呢? 仲介甚麼都沒有表示

買方甚麼也沒表示 一個道歉都沒

無影之心 wrote:
我也遇過這樣的事情而...(恕刪)


喔...基本上仲介是站在中間協調者的角度去做事情,不一定只幫買方或賣方~如果因延遲交屋而導致要解約的話仲介還是有獎金可以拿的,因為一定有一方要賠出違約金,看哪一方刻意遲交,另一方就可以求償嚴重的話甚至可以解約~請GOOGLE一下就知道了~

啊還有啊~因為你的情況我是不曉得你當初的買方是真有事還是刻意拖啦~但是因為可以求償的是你,可以談解約的也是你~你是主導者跟得利者~所以你可以姿態比較高~所以仲介在跟你搓湯圓的時後你會覺得仲介都不幫你,如果今天角色對調~你有是真的有困難或有其它DELAY的因素~那麼你就會很感謝仲介幫你去搓湯圓了。

沒有一件事情一定會讓每個人滿意的~以上

dzerowind wrote:
我個人是覺得,買方應...(恕刪)



沒那麼誇張吧,比高利貸還高?

一天萬分之五,一年也就18.25%,要年利率20%以上才能叫做高利貸吧,連高利貸都算不上,更談不上比高利貸還高了!

tonypan66 wrote:
沒那麼誇張吧,比高利...(恕刪)


喔~我看錯了~哈哈,我算成百分之五~百分之五是很可怕的
我記得貸款買屋,尾款匯入履保專戶是由代書去跟銀行說可以匯款
銀行才能匯,如果買家不匯款,銀行比你還急,因為她要賺業績.....
前陣子買屋也是拖了兩個月才交屋,我是買家
但拖延的是賣家....
如果你的房子準時過戶
沒有任何歸責你的原因
你可以請求 利息錢

可先透過仲介或代書轉告對方(軟性通知)

如對方不回應
請先發存證信函
告知請對方依照合約辦理交屋
並主張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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