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本身十分不錯…格局方正,還算蠻喜歡的 ! (雖然價格有點扯…南勢角公寓30年老公寓1坪開到40萬 !?)
後來在看房仲所提供的資料上面雄雄看到一件很介意的點…
上次產權轉移日期:2013年3月xx日

那不是差不多3個月前而已嗎 ?
當下有詢問房仲這件事,但房仲以…屋主買了沒來住來回應
(重點…在稍早之前房仲才表示說…屋主是搬走了!)
直覺1. 這是投資客的房
直覺2. 可能這房子出了事or屋主買了不滿意
這物件還有一些特性如下:
1. 物件在2樓,鑰匙是放在1樓的其中一戶住戶手上,我覺得很妙
2. 物件門口有貼一張大紙條,內容大約就是說「房仲朋友如要帶看,請注意xxxxx之類的」
3. 物件的大門、房間門和廚房的櫃子有整理過…
以上3點有加深我認為此物件是投資客的觀點 !
各位大大,不知是否可幫小弟解答這個物件的情況 !?
假設真的是投資客,3個月前買的房子就馬上賣,是有什麼方法可以躲避奢侈稅嗎 ?
謝謝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