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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L

大家好
2013-06-19 17:40 發佈
家母申請300萬房貸再過戶給您

13+294-300=7

7+29=36

這樣可以嗎?
NIL
29萬土增稅跑不掉,找代書(贈與+貸款100萬買賣)辦到好大約3x萬。
房屋市值約:13萬
土地公告現值: 總約 294萬

如果貸300萬,連同房債一起贈給您....但可抵扣

13+294-300=7

7萬連同土增稅29萬

7+29=36萬 ========> 拿去報綜所稅


抱歉節稅我懂的不多,有個管道也可找高手解答,祝福您 ===> yahoo知識+

老爺夫人在外面 wrote:
首先我老媽應該無法貸款了,我猜~因無收入,另二等親内只能贈與(上網查的),且若無買賣行為,只能用一般的土增税率,若要用自用税率,需我媽申請一生一屋及我用買賣行為才可以的樣子!...(恕刪)
老爺夫人在外面 wrote:
大家好 今天新註冊,...(恕刪)


冒昧請教,有急著近期過戶到您名下嗎?

何不先留著,等未來家母百日後再辦理繼承,我想這樣可以避掉您所謂的土增稅。

(無惡意喔,畢竟人總有一天。除非有其他繼承人繼承難解問題,不然這樣應該比較好)

※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Matsu Wang wrote:
冒昧請教,有急著近期...(恕刪)




單從節稅角度來看,遺贈稅比較划算
二等親內的買賣視為贈與,需加報贈與稅而已,

並不是二等親內不能以買賣為登記原因,

實務上很多這種假買賣真贈與的案件,

你媽用過一生一次了,那你爸呢?

如果你爸沒用過,那就先把你媽的房地過給你爸(增值稅可申請暫不課徵)

然後再把你爸的房地過給你用一生一次去繳稅,就可以用自用稅率啦

不過說真的樓上的說繼承時就免繳增值稅了

可是要算再遺產總額裡,所以不超過課稅的總額級距的話,土增稅就等於免繳了

所以如果現在要過戶29萬的增值稅、贈與稅(可以分批就免繳)、代書費(有時間就自已跑也可以省)

、地政規費、印花稅都是跑不掉的費用...

希望有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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