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節稅我懂的不多,有個管道也可找高手解答,祝福您 ===> yahoo知識+老爺夫人在外面 wrote:首先我老媽應該無法貸款了,我猜~因無收入,另二等親内只能贈與(上網查的),且若無買賣行為,只能用一般的土增税率,若要用自用税率,需我媽申請一生一屋及我用買賣行為才可以的樣子!...(恕刪)
老爺夫人在外面 wrote:大家好 今天新註冊,...(恕刪) 冒昧請教,有急著近期過戶到您名下嗎?何不先留著,等未來家母百日後再辦理繼承,我想這樣可以避掉您所謂的土增稅。(無惡意喔,畢竟人總有一天。除非有其他繼承人繼承難解問題,不然這樣應該比較好)※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二等親內的買賣視為贈與,需加報贈與稅而已,並不是二等親內不能以買賣為登記原因,實務上很多這種假買賣真贈與的案件,你媽用過一生一次了,那你爸呢?如果你爸沒用過,那就先把你媽的房地過給你爸(增值稅可申請暫不課徵)然後再把你爸的房地過給你用一生一次去繳稅,就可以用自用稅率啦不過說真的樓上的說繼承時就免繳增值稅了可是要算再遺產總額裡,所以不超過課稅的總額級距的話,土增稅就等於免繳了所以如果現在要過戶29萬的增值稅、贈與稅(可以分批就免繳)、代書費(有時間就自已跑也可以省)、地政規費、印花稅都是跑不掉的費用...希望有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