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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出租房子需公證嗎?

周邊的朋友告知説房屋出租最好去法院公證,有需用嗎?
還有其他需注意到的事情嗎?
第一次想出租房子,謝謝!
2013-06-09 22: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子
省日後糾紛麻煩建議還是公證比較保險

否則以後請神容易送神難阿
kenny77 wrote:
周邊的朋友告知説房屋...(恕刪)


公證對兩方都有好處


如果房客不願意公證,你寧可選個願意公證的省得日後麻煩
保障雙方的權利義務,沒什麼不好!

小弟有跟房東簽,由房東負擔手續費,也讓小弟多了份保障。所以公證比較好,花不了多少時間跟金錢的!
kenny77 wrote:
周邊的朋友告知説房屋...(恕刪)

未免以後遇上有的沒的狀況,請公証。

除非你自認後台硬到不行,黑白通吃!
並不是有公證就比較好

"公證" 只是多了一個第三者(公證人)做租賃的認證
如果房東跟房客真的發生糾紛鬧上法院
公證人並不需要作證甚麼
雙方的糾紛
還是要雙方跟法官說明(提告)

文具店購買的租賃契約書就比較沒效力、無法保障雙方權利義務嗎?
不但不會
法律效力都是一樣 (請查詢民法契約篇)
只要雙方的條件需求記載清楚就可以了

簡單說
租賃公證是多此一舉又多花錢的事情

如果真的有糾紛
存證信函寄完 (催告通知)
就附上租約向法院提告了


上面回答的也不能算不對
但是小弟提供一個比較實際的回答給開版大參考

基本上來說,一份合約有公證和沒公證並不影響其效力
但如果是這樣,那為何還要花幾千塊去做公證呢

重點就在「逕付強制執行」這幾個字上面
如果你的合約上面有寫明若有違約願逕付強制執行
那這樣的話,在一方違約時,就可以不用經過法院冗長的程序取得判決確定後才能送強制執行
而是可以拿著這份合約直接去申請強制執行

但是若在合約上沒有載明「逕付強制執行」
不管有沒有公證
在遇到一方違約時,還是得到法院去有個結果,才能往下進行

所以說公不公證並不全然是重點,重點是你拿去公證的內容是什麼
真的要公證!!如果運氣差點遇到海蟑螂(很多這新聞),你就可以用公證書強制執行他離開!!我剛遇到這經驗 分享給你。
我的問題是,合約書已有法律效用,為何要公證,目的為何?
如果只是 willywonka提的「逕付強制執行」,是不是加在合約書内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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