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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議價委託書 疑問

小弟最近看房看上了一間房子,也在昨天付了斡旋金
但小弟看買賣議價委託書上面,在其他約定的地方,有寫一條條款
"議價成功購屋人應支付以購屋總價額百分之二計算的服務費用予受託人,並於簽定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同時一次支付.但因可歸責於購屋人之事由(包括與賣方合意),致買賣契約解除者,不論有無簽定買賣書面契約 購屋人仍應於契約解除時支付前開服務費."
因為最近小弟在看屋,也有上論壇爬文,爬到的文服務費都是可以談的,可是昨天在簽這份合約的時候
房仲說不可以談,他們都是規定好的,這點跟小弟爬文好像有出入
另外,爬文的時候也有前輩說,服務費可以分批給,例如:簽約先付一半或是七成,剩下的等交屋在給
可是昨天這份合約書寫的意思,是要簽約的時候就付清,那這樣真的有買到這間房屋,交屋會不會有狀況?
2013-05-13 9: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議價委託書 疑問
juarewei wrote:
小弟最近看房看上了一間房子,也在昨天付了斡旋金
但小弟看買賣議價委託書上面,在其他約定的地方,有寫一條條款
"議價成功購屋人應支付以購屋總價額百分之二計算的服務費用予受託人,並於簽定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同時一次支付.但因可歸責於購屋人之事由(包括與賣方合意),致買賣契約解除者,不論有無簽定買賣書面契約 購屋人仍應於契約解除時支付前開服務費."
因為最近小弟在看屋,也有上論壇爬文,爬到的文服務費都是可以談的,可是昨天在簽這份合約的時候
房仲說不可以談,他們都是規定好的,這點跟小弟爬文好像有出入

你被房仲騙囉
合約條款沒有什麼是不能談的
我買房子的時後是把那條劃掉另外寫條件

條件就看怎麼談
有的人是會寫斡旋出價金額已包含服務費
或是服務費只給固定數字如:5萬
或是降低服務費為0.5%

juarewei wrote:
另外,爬文的時候也有前輩說,服務費可以分批給,例如:簽約先付一半或是七成,剩下的等交屋在給
可是昨天這份合約書寫的意思,是要簽約的時候就付清,那這樣交屋會不會有狀況?

簽約的時候就付清當然風險比較高
沒事的話就沒事
有事的話對仲介也沒差反正錢都收了
我是堅持一定交屋完成才會付



還有
在付服務費之前去最好去檢驗一下仲介有沒有騙取差價
如果有的話就告到仲介脫褲子也不用付仲介費了
仲介還要賠償你損失





millionbonus wrote:
你被房仲騙囉合約條款...(恕刪)

因為小第最後也是有簽名了,所以這部分就無法在改了
那小弟是否還要注意什麼,或是有什麼可以在跟房仲談的呢?
原來還可以把他原有的字塗掉,自己寫阿~看來小弟真的是第一次買房經驗不足
大大能否請教一下,您這段話是的意思是什麼?
"還有
在付服務費之前去最好去檢驗一下仲介有沒有騙取差價
如果有的話就告到仲介脫褲子也不用付仲介費了
仲介還要賠償你損失"

juarewei wrote:
因為小第最後也是有簽名了,所以這部分就無法在改了

也不是無法改
就算是簽了約只要雙方合意修改、解除契約條件就行,就看你怎麼去談了
不過仲介可不是吃素的哪會那麼容易放過你

juarewei wrote:
那小弟是否還要注意什麼,或是有什麼可以在跟房仲談的呢?

多做一點功課確認房子的行情,不要被仲介唬一唬就亂加價也不要隨便簽任何東西
幾點原則:
 1. 不要"一個人"做決定
 2. 不要"當下"做決定
 3. 不要聽信仲介亂喊的價格,加價前請仲介拿出斡旋單,上面要有賣方的出價及簽名
可以的話請父母或兄弟姊妹幫你

juarewei wrote:
大大能否請教一下,您這段話是的意思是什麼?

仲介常常在買賣雙方之間非法騙取差價
比如說賣方1000萬就願意賣,仲介卻跟你講至少要1100萬
假設你真的很想買於是願意出1100萬,仲介卻去跟賣方說你只願意出980萬
最後結果可能是你出1100萬買房子,賣方只拿到980萬,房仲騙取了120萬
然後你還要給 1100萬 * 2% 的服務費

非法騙取差價幾乎是當今房仲人人會做的事,
房仲如有非法騙取差價則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19條第一項: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已收取之差價或其他報酬,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支付人。

另外第29條 第三項及第31條 第二項還有相關處分如下:

第29條 第三項: 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
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31條 第二項: 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應予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執行業務處分。



如抓到房仲非法騙取差價就告給他死,也不要付服務費了

juarewei wrote:
因為小第最後也是有簽名了,所以這部分就無法在改了

如果你目前出價是偏低的
還有一個方法
當房仲要求你加價的話
你就試著跟房仲談服務費降為1% (因為他辦事不力)
把多出的金額用來加價促成買賣
記得白紙黑字寫下來


但是要多做功課確認行情
很多時後仲介會接受你斡旋
是因為你第一次出價早就超過賣方底價了
其實根本可以直接成交但仲介想你要付更多錢
這時後應該死守價格一毛也不能再加
除非那房子你真的非買不可再考慮加價

要記得你付的每塊錢都是拚死拚活賺來的
加價前請三思
millionbonus wrote:
也不是無法改就算是簽...(恕刪)

了解,謝謝大大解說!
大大對這方面,感覺好專業
小弟還有一個疑問,如果仲介從中間騙取價差的話
這部分是不是要詢問屋主,才可以知道仲介有沒有從中間騙取價差?

millionbonus wrote:
如果你目前出價是偏低...(恕刪)

謝謝大大解說,大大建議的方法真是不錯!
目前小弟查到的行情價格,跟小弟開的差不多,目前是不會在加價了
沒買到的話,就在看下一間

juarewei wrote:
這部分是不是要詢問屋主,才可以知道仲介有沒有從中間騙取價差?

詢問屋主是最直接最快的方式
但斡旋中買賣立場對立不建議如此做 (你想買便宜他想賣貴)
斡旋中還是以斡旋單上賣方簽名出價為準
成交後,付仲介服務費前 (已成交, 立場不再對立)
再跟屋主對質
如發現仲介騙取服務費
聯合屋主一起告仲介要求賠償並且一起不要付服務費
騙取差價最好抓也最好掌握証據


juarewei wrote:
小弟最近看房看上了一間房子,也在昨天付了斡旋金
但小弟看買賣議價委託書上面,在其他約定的地方,有寫一條條款
"議價成功購屋人應支付以購屋總價額百分之二計算的服務費用予受託人,並於簽定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同時一次支付.但因可歸責於購屋人之事由(包括與賣方合意),致買賣契約解除者,不論有無簽定買賣書面契約 購屋人仍應於契約解除時支付前開服務費."
因為最近小弟在看屋,也有上論壇爬文,爬到的文服務費都是可以談的,可是昨天在簽這份合約的時候
房仲說不可以談,他們都是規定好的,這點跟小弟爬文好像有出入
另外,爬文的時候也有前輩說,服務費可以分批給,例如:簽約先付一半或是七成,剩下的等交屋在給
可是昨天這份合約書寫的意思,是要簽約的時候就付清,那這樣真的有買到這間房屋,交屋會不會有狀況?


反正仲介現在還沒跟你說成交嘛
你就打電話過去問談的怎樣了
先等他說出""屋主還沒答應要賣""這幾個字
然後再說那我不買了
反正斡旋在成交之前都可以撤回
先撤回再去談仲介費的事情


千萬別先說我不買了
因為如果只差仲介費的話
比方說買2賣2
仲介想叫你多加一點把仲介費做足
這時候你一開口說不買了,他就喊成交,就沒辦法從2+2變成2+1了

millionbonus wrote:
詢問屋主是最直接最快...(恕刪)

小弟有點不太能理解........
如果小弟開的價錢斡旋成功,不是屋主就知道是多少成交了
這時候房仲就會約屋主簽約,簽約當下房仲也會在場
這樣如果直接問屋主他賣多少錢?
屋主會不會覺得很奇怪,斡旋的單據上不是就有總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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