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看房看上了一間房子,也在昨天付了斡旋金
但小弟看買賣議價委託書上面,在其他約定的地方,有寫一條條款
"議價成功購屋人應支付以購屋總價額百分之二計算的服務費用予受託人,並於簽定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同時一次支付.但因可歸責於購屋人之事由(包括與賣方合意),致買賣契約解除者,不論有無簽定買賣書面契約 購屋人仍應於契約解除時支付前開服務費."
因為最近小弟在看屋,也有上論壇爬文,爬到的文服務費都是可以談的,可是昨天在簽這份合約的時候
房仲說不可以談,他們都是規定好的,這點跟小弟爬文好像有出入
另外,爬文的時候也有前輩說,服務費可以分批給,例如:簽約先付一半或是七成,剩下的等交屋在給
可是昨天這份合約書寫的意思,是要簽約的時候就付清,那這樣真的有買到這間房屋,交屋會不會有狀況?
juarewei wrote:
小弟最近看房看上了一間房子,也在昨天付了斡旋金
但小弟看買賣議價委託書上面,在其他約定的地方,有寫一條條款
"議價成功購屋人應支付以購屋總價額百分之二計算的服務費用予受託人,並於簽定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同時一次支付.但因可歸責於購屋人之事由(包括與賣方合意),致買賣契約解除者,不論有無簽定買賣書面契約 購屋人仍應於契約解除時支付前開服務費."
因為最近小弟在看屋,也有上論壇爬文,爬到的文服務費都是可以談的,可是昨天在簽這份合約的時候
房仲說不可以談,他們都是規定好的,這點跟小弟爬文好像有出入
你被房仲騙囉
合約條款沒有什麼是不能談的
我買房子的時後是把那條劃掉另外寫條件
條件就看怎麼談
有的人是會寫斡旋出價金額已包含服務費
或是服務費只給固定數字如:5萬
或是降低服務費為0.5%
juarewei wrote:
另外,爬文的時候也有前輩說,服務費可以分批給,例如:簽約先付一半或是七成,剩下的等交屋在給
可是昨天這份合約書寫的意思,是要簽約的時候就付清,那這樣交屋會不會有狀況?
簽約的時候就付清當然風險比較高
沒事的話就沒事
有事的話對仲介也沒差反正錢都收了
我是堅持一定交屋完成才會付
還有
在付服務費之前去最好去檢驗一下仲介有沒有騙取差價
如果有的話就告到仲介脫褲子也不用付仲介費了
仲介還要賠償你損失
juarewei wrote:
因為小第最後也是有簽名了,所以這部分就無法在改了
也不是無法改
就算是簽了約只要雙方合意修改、解除契約條件就行,就看你怎麼去談了
不過仲介可不是吃素的哪會那麼容易放過你
juarewei wrote:
那小弟是否還要注意什麼,或是有什麼可以在跟房仲談的呢?
多做一點功課確認房子的行情,不要被仲介唬一唬就亂加價也不要隨便簽任何東西
幾點原則:
1. 不要"一個人"做決定
2. 不要"當下"做決定
3. 不要聽信仲介亂喊的價格,加價前請仲介拿出斡旋單,上面要有賣方的出價及簽名
可以的話請父母或兄弟姊妹幫你
juarewei wrote:
大大能否請教一下,您這段話是的意思是什麼?
仲介常常在買賣雙方之間非法騙取差價
比如說賣方1000萬就願意賣,仲介卻跟你講至少要1100萬
假設你真的很想買於是願意出1100萬,仲介卻去跟賣方說你只願意出980萬
最後結果可能是你出1100萬買房子,賣方只拿到980萬,房仲騙取了120萬
然後你還要給 1100萬 * 2% 的服務費
非法騙取差價幾乎是當今房仲人人會做的事,
房仲如有非法騙取差價則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19條第一項: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已收取之差價或其他報酬,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支付人。
另外第29條 第三項及第31條 第二項還有相關處分如下:
第29條 第三項: 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
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31條 第二項: 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應予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執行業務處分。
如抓到房仲非法騙取差價就告給他死,也不要付服務費了
juarewei wrote:
小弟最近看房看上了一間房子,也在昨天付了斡旋金
但小弟看買賣議價委託書上面,在其他約定的地方,有寫一條條款
"議價成功購屋人應支付以購屋總價額百分之二計算的服務費用予受託人,並於簽定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同時一次支付.但因可歸責於購屋人之事由(包括與賣方合意),致買賣契約解除者,不論有無簽定買賣書面契約 購屋人仍應於契約解除時支付前開服務費."
因為最近小弟在看屋,也有上論壇爬文,爬到的文服務費都是可以談的,可是昨天在簽這份合約的時候
房仲說不可以談,他們都是規定好的,這點跟小弟爬文好像有出入
另外,爬文的時候也有前輩說,服務費可以分批給,例如:簽約先付一半或是七成,剩下的等交屋在給
可是昨天這份合約書寫的意思,是要簽約的時候就付清,那這樣真的有買到這間房屋,交屋會不會有狀況?
反正仲介現在還沒跟你說成交嘛
你就打電話過去問談的怎樣了
先等他說出""屋主還沒答應要賣""這幾個字
然後再說那我不買了
反正斡旋在成交之前都可以撤回
先撤回再去談仲介費的事情
千萬別先說我不買了
因為如果只差仲介費的話
比方說買2賣2
仲介想叫你多加一點把仲介費做足
這時候你一開口說不買了,他就喊成交,就沒辦法從2+2變成2+1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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