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例如明明委託書上寫屋主底價1000就賣,但是你出1200,仲介卻以抬價保護底價,硬是說服你不到底價,再加個50萬才成交。你錄了音,也調到委託書上寫1000,這樣不是構成詐欺?
這樣就違法 但不屬於詐欺
你的例子多賣的錢都是到屋主手裡 仲介只收了屋主應付的4%服務費 並無違法
這就很像我一台車原本要賣底價40萬 然後開價48萬 你出45W 成交 這樣有違法嗎 ?
kindergartens wrote: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恕刪)
仲介如果這樣搞你也可以不要買啊~~~~~~~~~~~~~~~~
如果我知道仲介在糊弄我,我一定換掉!!改下一位~~~
如果他都告訴你底價了怎麼會構成詐欺???
(赚取不當差價當然違法!!!!!!!!!!!!!!!)
如果有購屋糾紛
要用民法及公平交易法!!請這找消保官
收去差價或是其他報酬.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支付人!!!
經紀人員違反第19條第一項者,應予6個月以上3年以下停止執業處分,累積5年以上者廢止經濟人員證書或證明!
還有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以及損害賠償責任!!!
現在政府有定型化契約~~~~~~~~~
也規定不得""欺罔購屋者""""
情節重大者取消經紀人 營業員資格!!或是被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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