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下多年老透天要賣掉,增值稅要繳不少,跟仲介說要實拿300萬,
可是契約還是制式的,含4%仲介費的約,
似乎是把300萬+增值稅+仲介費+.... 加上去, 請問所謂 "實拿"的契約也都是簽制式的約嗎?
另外,那個老透天,水電,排水系統,或許都是通的(起碼半年前水電都通),但許久沒人居住,也不能確保(尤其是排水系統).
仲介說這方面屋主要處理.但我不想來回長途奔波,契約上面,可以訂定由買方自行處理嗎?
不用回覆 wrote:
鄉下多年老透天要賣掉,增值稅要繳不少,跟仲介說要實拿300萬,
可是契約還是制式的,含4%仲介費的約,
似乎是把300萬+增值稅+仲介費+.... 加上去, 請問所謂 "實拿"的契約也都是簽制式的約嗎?
所謂的"實拿",並沒有一定指含不含仲介費、稅金等等...
一律以你和仲介商討好,定下的契約為準,
你如你可以說,300萬實拿,300萬含仲介費,但不含土地增值稅,不含冷氣,含冰箱..
但由於制式合約上,已經訂好了仲介費的%數,和增值稅由屋主自付的條款,
所以仲介不想更動那些條款,所以他們會用反推的方式來算底價,
例如:反推之後是358萬,所以358萬扣掉仲介費,再扣掉增值稅,剛剛好是300萬。
另外,那個老透天,水電,排水系統,或許都是通的(起碼半年前水電都通),但許久沒人居住,也不能確保(尤其是排水系統).
仲介說這方面屋主要處理.但我不想來回長途奔波,契約上面,可以訂定由買方自行處理嗎?
可以,銷售時,這些仲介要主動告知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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