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於"奢侈稅"~~~

請問各位大大:
小弟於101年7月簽約購入一間透天厝,屬純自用住宅(未使用於營業、出租),
如果在今年把房子賣掉,會被課到奢侈稅嗎??

小弟有爬了"奢侈稅條文內容":
一、房屋、土地: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但符合第五條規定者,不包括之。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我、老婆、女兒(未成年)中,僅我持有房屋及土地(透天厝),且從交屋至今未曾營業貨出租用。
看了"奢侈稅條文內容"好像不會被課到稅,但畢竟是外行,不敢冒險,麻煩各為大大幫小弟解答,
感謝萬分!!!
2013-04-21 2: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奢侈稅
打電話直接問國稅局。
哩賣造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小弟於...(恕刪)
不會被課到

大可安心的賣吧
哩賣造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小弟於...(恕刪)
戶籍要遷進去。
哩賣造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

小...(恕刪)

哩賣造 wrote: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Jerry6918 wrote:
戶籍要遷進去。







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恕刪)


目前戶籍在這沒錯,持有到現在都是自用,沒營業、出租

感謝各位大大回答
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問一下代書
除了土地增值稅
財產交易所得稅是怎麼算,,
如果你買入時有去登錄的話
若有關奢侈稅的問題,你絕對課不到啦....因為奢侈稅的本意是針對有很多間時(就是俗話說得:剩很多還可以用來曬乾)的多資產的大戶才會,,,而你只有一戶自用那當然是課不到,把自己的唯一自宅賣掉從此就成了無殼鍋牛了還不同情,那是沒道理沒天理,,,但因為有財產交易故要記得申報財產交易稅呦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復,小弟有初步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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