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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解贈與稅的大大嗎?我阿公留下的一筆農地被賣掉了……。

我阿公在前年八月的時侯走了,但留下一筆農地給5個兄弟共同持有、一筆在過世的前一年已分配給5兄弟各人,但我叔叔在去年把他的持分給賣掉了,現在我們要被課贈與稅了,但賣地的人只有我叔叔一個,請問要這筆贈與稅要怎樣才不會課到其他四個兄弟的身上(土地如不分割的話)?謝謝。
2013-04-09 0:50 發佈
so700204 wrote:
我阿公在前年八月的時...(恕刪)

看不懂, 你叔叔賣他持分的部份為什麼其他人會被課贈與稅?
我來解答好了,死掉留給小孩的是繼承,免稅額比較高,所以可能未課到遺產稅,
而現在被課贈與稅的是生前贈與過戶給五個小孩的,
因為免稅額是220萬,所以超過部分課贈與稅.
跟僅一位叔叔賣掉它的持分應沒有關係,現再要大家補繳的應該是生前所贈與的部分.
White bear wrote:
看不懂, 你叔叔賣他持分的部份為什麼其

因為他持分的部分是在我阿公過世的前一年分配好的,結果持有未滿兩年我阿公就過世了,所以他持有的那一部分也被納入了遺產稅裡面……。
POPER2.TW wrote:我來解答好了,死掉留給小孩的是繼承,免稅

原本繼承農地5年內不變更用途或變賣是可以不課稅的,但因為我叔叔未滿五年就將他的持分變賣,所以現在就變成要課稅,且課稅對象為這筆遺產的所有繼承者(因繼承的土地部分有共同持有)。
看了一下法條,做了以下推測,僅供參考,確切仍有待專家解答。

共同持有地買賣不是要經由全體持有人同意?若之前單一人買賣時,所有人已同意,那也就同意了日後共同負擔隨之而來的稅【或許也可事前約定由該人全額負擔】。

很多事都是事發才知,但法律不會因事前的不懂而有所寬容。

如果之前沒有事先約定,現也只能尋求事後補救,看看該人是否願意負擔。
yang_han_wen wrote:看了一下法條,做了以下推測,僅供參考,確

我叔叔賣掉的是在我阿公過世前已分給五個兄弟,為個人持有的土地,但因過戶未滿兩年我阿公就走了,所以連同去世後繼承的土地一併納為遺產計,而我叔叔賣的是個人持有,並不是共有的那筆,所以不須所有人同意,但所有人都會因此被課稅……。

so700204 wrote:
我阿公在前年八月的時...(恕刪)


應該在你叔叔要賣之前先辦理共有物分割
天堂裡沒有幽默,因為幽默的祕密來源不是喜悅而是悲傷。~~馬克吐溫 ~~
vicjou wrote:


應該在你叔叔要賣之前先辦理共有物分

是沒錯,可是大家都是在收到要課稅的通知書的時候才知道我叔叔把土地給賣掉了……。
so700204 wrote:
是沒錯,可是大家都是...(恕刪)


很難解.小心出售的農地要符合農地農用資格.不然後來買賣補的增值稅是很可怕的
天堂裡沒有幽默,因為幽默的祕密來源不是喜悅而是悲傷。~~馬克吐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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