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市內湖區1名葉姓婦人將車子停在住家附近的空地1晚,未料2個月後接獲「國有財產局」寄來的國有土地使用補償金繳納通知書,指她將車停在國有財產地,被追繳5年4萬5550元追討金,她痛批「真的不合道理啦!」
她表示車子也才買8個月,國有財產局要向她追溯5年的停放期相當不合理。對此,國有財產署沈科長表示,若民眾有疑義可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申訴,她表示國有土地有好幾十萬筆,不可能每筆土地都標示,因此呼籲民眾自己上地政事務所網站去查。
我記得舉證責任要國有局自己舉證吧..
空地管理疏失 無標示公告
這樣還敢要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