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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一晚國有空地罰4.5萬

蘋果日報內容如下
日前台北市內湖區1名葉姓婦人將車子停在住家附近的空地1晚,未料2個月後接獲「國有財產局」寄來的國有土地使用補償金繳納通知書,指她將車停在國有財產地,被追繳5年4萬5550元追討金,她痛批「真的不合道理啦!」
她表示車子也才買8個月,國有財產局要向她追溯5年的停放期相當不合理。對此,國有財產署沈科長表示,若民眾有疑義可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申訴,她表示國有土地有好幾十萬筆,不可能每筆土地都標示,因此呼籲民眾自己上地政事務所網站去查。


我記得舉證責任要國有局自己舉證吧..
空地管理疏失 無標示公告
這樣還敢要錢
2013-03-22 18: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4.5萬
說真的,這則新聞一定不是那麼單純就這樣子的,現在的新聞都很會"掐頭去尾"的自行發揮.這事決不單純.....一定有一方沒說實話....

acih1981 wrote:
日前台北市內湖區1名葉姓婦人將車子停在住家附近的空地1晚...(恕刪)

他敢停很有可能是長期被佔用只是沒說清楚而已
或許不只是他一個人佔用
只是車停在那裡比較好找到證據

如影隨行 wrote:
說真的,這則新聞一定...(恕刪)


對阿
新聞沒全部完整,無法判定
人只會講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他說新車8個月
舊車呢?家人的車子呢?還是鄰居的車子?

acih1981 wrote:
她表示車子也才買8個月,國有財產局要向她追溯5年的停放期相當不合理...(恕刪)


是沒錯,新車只買8個月,
可是會不會之前有舊車已停了10年??

房市小牛 wrote:
是沒錯,新車只買8個...(恕刪)


但是處罰是依照車號來單獨處罰吧
如果之前已經停很久
應該是另一個車牌的罰單另外處裡

而不是這個車牌只有八各月車齡卻罰五年的罰單
先前看新聞 婦人跟附近住戶似乎在國有地鋪水泥方便自己停車......
車子只是舉證佔用事實
罰是罰佔用國有地的部分
如果被罰的車主可以舉證其他人也有佔用停車
或許罰款可以平均分擔

winyi wrote:
車子只是舉證佔用事實...(恕刪)

推這婦人出來死都來不及了,還讓他舉證勒.......
其他路人之前可能都不敢停那個位子吧,因為害怕被刮花,國有財產局不會那麼積極,
因為國有財產局不會知道自己有那塊地,大多是被鄰居檢舉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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