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俗稱摸摸看交易:
解釋~就是簽約買了房子3個月內可以不用過戶而轉賣下一個買家.而第一個買方可不用負擔所有稅金
(俗稱印花稅=時價課稅).可賺取價差並只需付非常少的手續費.而第2位買家也可如法炮製..直到最 後自住客買單(所有稅費)
最新實價課稅:成交價原本200萬港幣以下(約800萬台幣)只需付100元港幣印花稅.提高為1.5%印花稅
中間還有2個級距不多說
成交價最高600萬港幣以上(約2400萬台幣)印花稅8.5%=2040000萬起跳~並於簽約日就要給付給政府(

NICE6822 wrote:
馬上實施!這招才猛!...(恕刪)
天色灰暗 wrote:
香港政府終於變聰明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