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已經簽約可以退嗎?

小的在看預售屋的時候

一時衝動就簽約了

如今家裡的人知道 願意出些錢幫我買房子
但是我必須退掉那間預售屋

有些問題想請教
1.
合約上面寫著 要退要付出15%總價

是指全部總價15%
還是我付的簽約+訂金15%


2.
我稍微查找一下網路
說是在合約審閱期五天內可以全退
但是那份契約上面有個選項
內容是
業已充分了解本契約條文,是願放棄行使契約審核權利
也已經簽名了
這樣是不是代表五天內也是不能退了?
(但是我是在1/20簽約的) 真慘
2013-01-28 22: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預售屋
你在簽約之前賣方有沒有拿合約書給你看呢?
如果沒有的話,看能不能用第二條要求解約。


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簽約注意事項
二、契約審閱
關於契約審閱,按預售屋買賣契約屬消費者契約之一種,買賣雙方對於契約內容之主客觀認知頗有差異,是以建築投資業者所提供之定型化契約應給予消費者合理期間以瞭解契約條款之內容,此於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之一已有明訂。另外,參照「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賣方銷售預售屋時,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虞:
(一)要求買方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
(二)收受定金或簽約前,未提供買方至少五天契約審閱期間。


你可以到內政部不動產交易服務網下載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來看
yuy89712047 wrote:
小的在看預售屋的時候...(恕刪)


哀 不過有機會.....

定型化契約有應記載跟不得記載事項.....

未提供充份審約期擅自加註可能有違反上述條款。

剛退台北的"驚奇" 第一次刷卡代銷不要求足定差40000 要審約又要足定才給 二話不說偶不買最大 到底有甚麼好驚奇的 切!!
我八年前在林口訂了一間成品屋 ~ (九陽 ~)
過了十天去退 ~ 因為當初是刷卡 ~ (還沒簽約 ~)
建商二話不講 ~ 直接將十萬元的刷卡單交還 ~
因為他也明白我不是本地人 ~ 買林口確實離台北太遠 ~
就讓我退了 ~ 一點都沒刁難 ~
(通常建商會將刷卡單保留一個月 ~ 才送銀行)

我最近也聽說有人買預售屋 ~ 繳完簽約金 ~
因家裡發生變故 ~ (弟弟出車禍 ~ 家裡要用錢 ~)
建商也二話不講 ~ 直接退還 ~

現在房產還是樂觀 ~ 建商應該不會刁難的 ~
好好去溝通 ~ 應該不是大問題 ~
只是換約手續費要被扣錢 ~
違約金就盡量去早點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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