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請教一下, 之前在購買房子時, 建商有屋後有一塊水利地, 可以用公告現值來購買. 今天與代書詢問的結果, 才知道那塊地目前未設有地段地號, 得先向國有財產局進行登記, 經過地政事務所派人進行土地鑑價之後, 再以現值購買. 代書費用約4萬元, 土地費用要等鑑價後才知道, 但一定比公告現值高,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感謝協助或提供任何必要資訊, 謝謝!!
grant1977 wrote:
各位大大, 請教一下...(恕刪)
grant1977 wrote:
請教一下, 之前在購買房子時, 建商有屋後有一塊水利地, 可以用公告現值來購買. 今天與代書詢問的結果, 才知道那塊地目前未設有地段地號, 得先向國有財產局進行登記, 經過地政事務所派人進行土地鑑價之後, 再以現值購買. 代書費用約4萬元, 土地費用要等鑑價後才知道, 但一定比公告現值高,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感謝協助或提供任何必要資訊, 謝謝!!
別以為代書都很懂,這事自己來辦也可以,省4萬.
1.到地政事務所調地籍圖謄本,用你家的地段地號調就好了.
地籍圖就看的到相鄰的土地,你看你要買的水利地位置,是否有"地號"還是空白(不懂找測量課的人問).
無地號就可能真的連標示部都沒建立,有地號,你就用該地號再調登記簿謄本(地號全部).
2.謄本若無所有權部就應該是產權未定地,若有,你就知道是誰的,國有所有權人是"中華民國".
3.無標示部,才需要做地籍測量來建立標示部(不是鑑價,此事一切都和鑑價無關)
4.向國有財產局提出"未登記土地辦理國有登記申請書"
5.登記事宜,國有財產局跟地政她們會搞定.
6.登記完成,國產局會通知你.
7.向國產局提出申購,價錢國產局會核定,嫌貴可以提異議,不過通常沒用(有好幾人被抓去關之後).
(我不確定你是否符合申購資格,直接問國有財產局吧!)
(依規定得申請讓售國有畸零地之「鄰地所有權人」,係指地方主管機關核發之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內所載需與國有畸零地合併使用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並非泛指國有畸零地毗鄰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
所有表格,申請須知,應附文件,國產局網站都有.
JIN DER LAND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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