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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哥跌倒, 國稅局吃飽...

版上著名的勇哥終於被起訴了,八年內就製造出兩百多億的交易額....

逃掉二十多億的稅金!!


被抓包後罰款是逃不掉了,那其他的呢??

很難相信那些大尾投資客會乖乖繳稅, 國稅局該好好查一查..
對目前的財政應該大有助益。


國稅局加油!!
2012-12-22 23: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勇哥 國稅局

nanno wrote:
版上著名的勇哥終於被...(恕刪)


國稅局另類的養、套、殺嗎....
我想勇哥應該會想辦法脫產,讓國家只課少少的稅。
或是找一個利害的精算師或會計師幫他節稅,還是只能課少少的稅。
這種新聞只是講給大家爽的,國稅局要真的徵得到稅,再來說。(若能課到20億以上,建議國家多發12個月年終),否則又只是安慰劑罷了。
jackalppp wrote:
我想勇哥應該會想辦法...(恕刪)


哈哈哈, 你會不會想太多??

要起訴一個人逃稅前, 會先凍結他及各人頭的帳戶及不動產等財產之相當金額

然後才會起訴

還脫產勒

不然勇哥現在應該在大陸逍遙, 而不是在台灣交保後傳
買房切記莫慌莫急, 多調查多詢問
jackalppp wrote:


我想勇哥應該會想辦法脫產,讓國家只課少少的稅。...(恕刪)



如果勇哥炒的不是不動產, 那還真的有可能像你說這樣....


問題是他的炒作標的是很難動的不動產, 偏偏手裡還有一堆存貨...
聽說百來戶吧!!

在檢調介入偵辦前也許有人敢幫忙低價處理掉..
但案子一曝光, 基本上這些叫做不動產的財產幾乎就動不了啦.


假設一戶一千萬,一百戶就是十億了.
萬一勇哥眼光遠大, 手裡盡是些三四千萬起跳的高檔貨....

要脫產...

恐怕國稅局會讓勇哥脫到見骨,然後連骨一起吞下去!!












jackalppp wrote:
這種新聞只是講給大家爽的,國稅局要真的徵得到稅,再來說。(若能課到20億以上,建議國家多發12個月年終),否則又只是安慰劑罷了。...(恕刪)


收不收得到罰款/欠稅事一回事, 打擊人頭戶避稅是另一回事 ...
我想有一陣子不會有人說用人頭戶避稅的事了 (當然, 敢的投資客還是會作, 只是會不會被抓而已)

就怕拿不到罰款

只是新聞寫得很好看~錢根本追不回


而且他手上那些房都有再繳貸款吧! 真的要拍賣他損失也不大
碰到這類的事情 我想
國稅局的作法一開始應該就會去地政事務所"註記"這些不動產
所以這些不動產在剛一開始查勇哥時應該就很難進行交易了吧
而這些很配合調查的房仲業者(應該沒有人敢不配合吧)
當然也會很配合的不敢去幫忙賣這些房子(彼此有互通訊息)
損害債權或協助損害債權的罪可不好處理啊

現在既然有裁決出來了
國稅局就可以對這些房子正式進行假扣押以避免脫產
除非這些人頭有完整並且沒有瑕疵的財產證明與金流程序
否則應該都很難出售而沒有問題(看來人頭們好像也很配合)

這一百多間房子的產權目前應該都是被凍結狀態而無法出售
但應該可以出租並拿租金來支付一切必要費用
(房屋維修 維持費用 房貸的利息/本金之類的)

實務上曾看過幾個問題資產的處理 但每個案子有其不同點
當然這些事的承辦人員與當事人應該很難上來01說明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
碰到這類的事情 我想...(恕刪)



事情一旦鬧大, 要從中脫產的難度與想分杯羹的有力人士都會驟增...

但最關鍵的是勇哥案例將可能成為往後類似案件的依據.


其中又以人頭戶買賣所涉及的刑度、罰則
與最重要的營利行為認定等最為關鍵。

那些企業化炒房的所謂大咖、A咖們想必極為關注此案。
尤其是法官如何認定個人賣房所得與賣出規模變成營業所得稅間的標準。


而國稅局也很可能早就像樓上所說的
學起彭總裁的 養 套 殺三部曲!!

..房蟲跌倒,中華民國吃飽的歷史即將上演!!


PS:大家要多幫忙留意其他房蟲們,別讓這群吸血鬼溜掉了..
....大夥的退休金就指望他們啦....



















nanno wrote:
版上著名的勇哥終於被...(恕刪)


從保障債權的限制登記,,,走到強制執行
還有一段很長的路

這件事,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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