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一土地承租,請問依土地法第97條規定租金應為多少錢?公告土地現值(元/平方公尺) 17000公告地價(元/平方公尺) 4200承租面積(平方公尺) 72土地法第九十七條 (城市房屋租金之限制及效力) 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請問一年租金要多少錢?
申報地價為公告地價,故以公告地價計算土地上若有房屋,應合併計算其申報總價。另土地法第97條之房屋乃指「住宅用」內政部71年5月24日台內地字第87103號函:「土地法第97條所稱房屋,係指供住宅用之房屋而言。」
申報地價=公告地價*80%=4200元/平方公尺*80%=3360元/平方公尺年地租=3360元/平方公尺*72平方公尺*10%=24192元/年※ 倘依土地法相關規定試算,則年地租不高於24192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