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它的公設高達30%多,所以我放棄了,改向我們這種只有21-24%公設的四年屋,當時專任的是三峽小巢房仲業者開價1366萬,沖昏了頭,我出1190,小巢的經紀人楊先生,看我喜歡的樣子就立刻說:妳趕快去提領五萬塊斡旋,不然等等又有一組來看,就變第二順位談,領了錢被帶到小巢學勤店,說今天假日,剛好屋主有來,妳等等,當面談,其實屋主還在家裡,房仲叫她趕過來,因為價格已達委託底價,約等30多分鐘,屋主空手來,代書也到,就這樣簽約了。服務費賣方4%買方2%,房仲業者暗中竊笑:又宰一隻肥羊。在此當時楊先生也叫他同事黃先生簽下我原有的四樓專任,個人適逢五月初要赴日本並無太多時間注意其他。等我5/20回國後,靜下來才發現,這個約明顯有瑕疵,簽約時賣方需要交出建物及土地等二張所有權狀,和屋主印鑑證明,直到簽約後的一個月又23天,房仲和代書手中都沒有權狀和印鑑證明,房仲拿的服務費多過於代書費幾十倍,房仲沒有責任?
找房仲理論,要求無條件解除合約,這事讓我冒很大風險,服務精神在哪裡?可知其專業程度之一般?全北大特區有幾家直營店,屈指可數。後來他們以折返服務費一部份做為補償,並緊急於當天補足相關證件,因為這事件,解除它們的專任約改為一般約。因此事件,小巢把我所託案件冰凍了。不無可能是報復性?因為楊先生說:幫妳簽委託又不一定要幫妳賣掉。OK,那何必簽回去做壁紙?
緊接著,所有北大區的仲介,接踵而來,紛紛來簽一般約,造成日常生活莫大困擾不說,連我自己刊登網路廣告而來的客戶都因房仲破壞,而打退堂鼓。因為他們賺不到也不會讓妳自己賣掉。
事情經過二個多月,突有一家全國房仲來訪,他是老實的經紀人,我也完成搬遷,清理現場,暫時應要求簽二星期專任。
第一星期後,就傳來消息,說已經找到買方,從我的委託價960萬,砍到880萬不含車位,這天以為終於可卸下重擔而高興,在房仲穿梭中,任其安排,時間終於來到下午五點半,帶著房契來到房仲辦公室,要跟買方簽約。買方看起來並不單純,據說是老闆朋友的朋友介紹的,關係小複雜,代書也到場,準備簽約時,條件是今天只有拿3萬現金,其餘100萬等約十天後入帳,真是千載難逢,聽到這種條件簽約的,代書準備振筆急書時,無意中談及坪數40坪,我們鄰居上下左右都賣900-950都有,買方突然喊卡,說不是47坪怎會變40?47坪是含車位,價格還要加120萬,買方衝出去找房仲老闆理論,我和代書當場都愣住了,傻眼。房仲打的是啥算盤?我無從得知,但是簽下去,除非對方是文盲或傻子,不然他不會向我索取坪數價差嗎?所以這個買賣就無疾而終,房仲老闆怪罪我不該太多話,這麼大的買賣是這樣賣嗎?我不能說所有房仲都 是詐騙但我遇到了好像是一場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