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社區戶數約40戶, 一坪的管理費是$50(不包含汽機車的清潔費), 算是每個月收支幾近打平的小社區.日前新管委會成立並決議通過1. 主委, 財委每月可減$10002. 其他委員每月可減$500在這樣的小社區, 每個月收入短少$3500, 一年下來$42000也不算是小數目!先不論住戶觀感如何?未經過全體社區一定人數比例的同意, 這樣做是否違法?
wilber_lin wrote:我們的社區戶數約40...(恕刪) 減免應該是沒問題問題是不該從現任開始算這樣會有利益迴避的問題還有也要訂定排除條款例:1.月會未到(含請假).當月僅能減免30%2.有圖利他人.影響社區利益時.經管委2/3同意.得討回當年所有減免金額社區管委是苦差事.沒有利益其實只靠熱血的話很快就會熄火了當然有些靠包工程賺錢的例外給點好處個人覺得是理所當然但是有收穫就要有付出相關的約束還是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