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0幾年老家隔壁搬來新鄰居
對方剛搬來不久就來吵停車問題~~
對方申請土地鑑界~~我爸媽有會同
鑑界後好笑了~~對方有面增建的1B牆有0.5B是在我家的土地上
這面增建牆對我家而言是不需要的~~也不是我們家蓋的
這時候對方就來說了房子是20年前蓋的跟他們沒關係~~要拆的話我們要自己雇工~~
與他們家無關~~而且拆的話有傷到他們家的0.5B牆的話我們要負責
1B寬的牆沒有很厚~~也沒聽過有人在拆0.5B的墙
問題是對方當初氣勢凌人~~還找人來鑑界~~~結果反而自己理虧~~~~
有法律問題想討論看看觀念正不正確
"對方說增建的0.5B的牆在我們家~這面增建牆壁我們家也用的到(問題是我家根本不需要這道牆)
所以要拆我們自己拆自己出錢~而且不能傷到他們家的0.5B牆~~就算有錯也是建商的錯(20幾年前的建商已倒閉,找不到人了)
這種說法合理嗎??畢竟屋齡超過20年了,爸媽傾向於保持現狀不想和隔壁有衝突~~找人來拆牆好像還要自己花錢???不小心傷到對方的0.5B的話又會吵不完"
難道我們不能說我不需要這道0.5B牆~~請對方自己把它拆掉嗎???
woodyd1000 wrote:
最近20幾年老家隔壁...(恕刪)
印象中曾經看過一法條
「地上權時效取得」或稱「逆權侵佔」
維基百科解釋是:
指房地產的非業主不經原業主同意,持續佔用對方土地超過一定的法定時限後,原業主的輿訟時限即終止,該佔用者可以成為該土地的合法新業主,不必付出任何代價
大意似乎是說
若某人侵佔了你們家的土地超過了某些年
(似乎是20年-有待查證)
即使你知道 但都過了這麼多年沒有向侵占人反應
法院最後會判定該土地所有權屬於侵占那方
afs123493 wrote:
1.基本上寫侵占的都可以不用看了~~~~不動產叫竊佔~~~
是的上法院應該叫竊占沒錯~抱歉!
2.對方要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在土地登記規則修法後~跟本是難上加難了~
沒錯,所以我說對方輸定~
3.請參考民法越界建築~~這種案件是要看實際情形才能判斷的~~不是在網路上紙上談兵~說拆就拆~說賣就賣的~~
基本上看鑑界的圖面就可以知道有無竊占越界~
4.也有可能對方原本就蓋在它的地界內~而是因為地籍圖重測~地界線位移~才越界的~~這種情況要告竊佔~~有點困難~
沒有這種事,即使是地籍重測造成的問題,他會叫你去告地政與量測人員,跟有無越界侵占拆屋還地是兩碼子事,
我家處理過的案子,類似的事兩件,
第一件跟版主很像,但我們是原要與鄰居共同蓋透天,後來我們沒一起蓋,但我們需出錢買下共用牆,
第二件,另一建物隔壁建商買地後,作測量發現我們建物侵占到他買的土地,但我們在此已有三十年以上,
建物已有約二十年,期間完全沒有人說有侵占的問題,但是我們花很多時間人力,確認當時的臨地田地土堤,
居然變成在我方建物裡面,我們被告後,檢察官法官一至認為即使拿出日據時代的圖面,
也自行請朋友來量測皆無用(我家裡有建築師),地政用東西南北相鄰建物作量測標準
(這些建物皆比我方的建物時間晚)來看,所以,我知道一定敗訴,直接和解,自行拆屋還地
(對方告竊佔因已過十年追訴期,所以不成立)
這件事,只要花個錢申請地政量測,請地政放大區域量測,
用東西南北的建物作推圖,一切清楚明瞭,甚至連佔有多少坪數都可以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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